“媽,這件事情就是你不對了,我都有女朋友了,你在婚書上面簽什么字啊,這婚書作廢。”林遠看了一下凌雨菲,笑了笑,表示安慰,讓她不要在意這些事情,這不過是一場鬧劇而已。
林遠的這個態度讓凌雨菲心中很是甜蜜,剛剛的那些怒氣都煙消云散了,畢竟自己喜歡的人是林遠,又不是其他人,雖然說結婚是兩個家庭的事情,但她覺得,自己以后結婚了,一定能會讓公婆都滿意。
此時的她也不怪林建國與余秋華,她的怒氣是對著廖嫽的。
“誰知道你有女朋友啊,你也沒有告訴我,今天之前我都不知道這個事情,而小了了最近都在陪我打麻將,我覺得她不錯,有這樣的兒媳婦也可以,雖然她人是小了一點,但你的條件,我覺得我們家就別挑剔這么多了。”余秋華說道。
是的,她之所以簽這個婚書,主要還是因為林遠沒有女朋友,覺得廖嫽不錯,兩個人都了解,林遠本來和廖嫽很是要好,自然順水推舟了一把。
早知道你有女朋友,還是這么漂亮的,我就——
還是可以簽字的!
因為我喜歡小了了,陪我打了這么多天的麻將就知道,她是一個好女孩,并且很在乎林遠。
“現在沒辦法了,我們都簽字了,你這個女朋友就當女朋友吧,娶還是要娶小了了,不耽誤你什么事情。”余秋華很是開放地說道。
“……”
眾人被余秋華的言論給驚呆了,雖然可能也明白余秋華的意思,并不是讓林遠娶兩個人,只是這樣真的好嗎?
“伯母,你這樣做不太好吧。”凌雨菲急了,這是什么意思,我只能當女朋友嗎?
“沒什么不太好的,誰讓我簽了字,這個不能反悔啊。”余秋華有些頭疼,如果沒簽字,自己喜歡廖嫽就喜歡,這個事情就讓林遠自己來決定,但簽了字的,那就應該要遵守契約精神。
“就是,簽了字就不能反悔,我才是明媒正娶的,你不過是他在外面逢場作戲的,對吧,老公。”廖嫽抱著林遠撒嬌道。
“滾滾……”林遠沒好氣地說道。
“媽,他兇我。”廖嫽可憐兮兮地看著余秋華。
“啪!”
余秋華打了林遠一個腦瓜子。
“干嘛打我。”林遠沒好氣地說道,他不能躲這位的攻擊。
“你干嘛兇她,這件事情你自己好好解決,別讓我言而無信就行。”余秋華說道,她這是將難題直接拋給了林遠。
這可是你招惹下來的,你就不會反悔一下啊,你又不是那種墨守成規的人。
“來,了了,我們出去私聊。”林遠最后將廖嫽抱起,扔在一邊,然后讓其跟著自己離開,然后示意凌雨菲留下來搞定自己的老媽。
他相信凌雨菲的能力,一個商界大佬,身家百億的人,對付一個家庭婦女還不簡單,婚書的事情肯定能解決。
這個時候廖嫽一定要讓她離開,同時他也要和廖嫽談談,我們只是兄弟,別對我抱有非分之想,不然兄弟都做不成。
嗯,這句話林遠在路上與廖嫽說了,那個時候,他是牽著廖嫽的手,感覺就好像帶著一個小妹妹一樣。
而廖嫽地回答就是——
“兄弟當然做不成了,因為我們是夫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