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你自己重要嗎”
從他那里得到了這樣的答復后,我將琴酒從嫌疑人的名單上劃走,并且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把握肯定那個派出金發黑皮大帥哥的人是朗姆。
剩下那百分之一的概率我不打算去找朗姆本人確認,因為我慫。
琴酒跟朗姆相比,還是個稚嫩的孩子。連“稚嫩的孩子”都用來形容琴酒了,足以見得朗姆在我心中的可怕。
我媽當初到底是如何跟朗姆做搭檔得啊,想不通真的想不通。
雖然在這一點上我毫無頭緒,不過另一方面因為派出來調查我的人是朗姆,我對那位派出來的人的智商頓時又有了極大的信心。
這也不能怪我拉踩,實在是琴酒那邊他最為信任的人,智商都不怎么高的樣子。最明顯的就是伏特加,雖說有代號,但也沒聽說過他除了幫琴酒開車外,自己獨自處理過什么大事。
總之,我覺得這樣的人應該不會犯傻在我給了他安全離開的機會后,還躲藏在我屋子里的某個角落,準備干掉我。
所以我非常輕松地打開了房門鎖,小心翼翼地將整個房間進行了地毯式的搜尋。一方面是哪怕有萬分之一躲藏的概率都不能掉以輕心,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找出他安裝在我家中的所有竊聽器。
書架背后一個,電腦主機里面一個,敢情他之前這么確定的排除掉這兩個地方是因為自己找過一遍的原因。
我心中升起了幾分好笑。
之后就覺得一點兒都不好笑了,陽臺的盆栽藏了竊聽器,為了將它取下,我的新衣服沾了泥。廚房櫥柜的銜接處也被他安裝了竊聽器,好了,現在衣服更臟了。浴室當然也沒被他放過,我從堆放衣物的盒子底下也找到了竊聽器。
這是質量不夠數量湊嗎,但凡我漏掉一個就是他賺了。
最絕的是什么,如果我漏掉了浴室那個,只找到了其他的竊聽器,我必然會選擇在銷毀其他竊聽器后好好的泡一個澡,這樣,他就能錄下美少女洗澡的全過程音頻。
嘖,變態。
我回到了臥室,將之前就發現的那個竊聽器拿起,沖著竊聽器大喊了一句“大變態快去死吧”,后用暴力將它銷毀。
順帶一提,這句話我用的不是日文,而是中文。而且不是普通的中文,是帶有一定地方口音的中文。具體哪個地方我也不太清楚,應該是由我融會貫通獨創的一種“方言”吧。
連兩年前派去華夏的人都有一部分無法熟練掌握中文,更別提沒被派去華夏的人了。
所以據我推測,這個人大概率沒有學習過中文,而作為犯了錯誤的調查人員,他也不可能將一段組織中絕大部分人都聽不懂的中文內容直接向上面匯報。所以的所以,他需要自己學習基本中文,并將其翻譯成日文。
他跨過了千山萬水,最后卻只得到了一份罵他的翻譯。
想想就覺得,好高興鴨
作者有話要說quartetnight是歌之王子殿下的一個組合,雖然歌殿我后來也沒有追了,但歌是真的不錯
順帶一提,千佳目前最喜歡的男生類型是帥的、沒腦子的、跟組織無關的,當然三點必須全占才行,如果只是帥的、沒腦子的、跟組織有關的,她會覺得更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