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渴望家庭,渴望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
對于不幸福的家庭來說各有各的不幸,對于幸福家庭來說幸福的樣子都是一樣的。
家庭一般最低是兩人組合,最多就沒有界限了。
開始一個人生活會很懶,兩個人生活總有一個人會勤快起來。
家庭中幸福感強的人背后總有人要承受莫大的辛苦,除去有錢人,就說普通人,比方說成立了一個家庭有了孩子,有一個人不能去上班需要在家照顧孩子,另一個人去上班,那在家的人就會承受很多,或者是平均分配,就是男方愿意多付出,下班回來做個飯呀什么的,若是男人不自覺回家干家務對于女人來說就是痛苦的,是不公平的。
在法律上對于家庭內部員工的打架,到個體打架的待遇是不一樣的。
好像結婚了成家了,男方就是女方的一部分,女方就是男方的一部分,男的可以家暴女的,女的也可以家暴男的。
看“家暴”這個詞用的多好,為什么不是打架呢
對于家暴是時常發生的事情,特別是夫妻兩人地位不平等,很容易家暴,像阿鳳的父親,經常打阿鳳的母親,現在不怎么打了,但是看媽不順眼就打頭和手。
因為他們是父母,而阿鳳是他們的孩子,所以會包容父親家暴的行為,會阻止他但不會報警。
但是在社會中誰打阿鳳一拳肯定想的是報警,讓他賠醫療費。
因為家庭所以很多行為被包容,像孩子被父母打,父母覺得沒有錯,甚至對孩子說:“你是我的孩子,打死你也沒事。”
特別是農村他們覺得孩子是他們的私有物品。
阿鳳的父親就是這樣想的,所以他打阿鳳并不覺得錯,甚至有時候說:“我把你的腿打斷,你就不出去了。”
他想讓阿鳳結婚,嫁個離家近的人好照顧他,可是阿鳳喜歡在外面流浪,他就說這話恐嚇阿鳳。
阿鳳會報警嗎不會,就算是他把阿鳳逼死也不會,因為他是阿鳳的父親,給他舉報了誰來照顧母親誰來養家所以只有忍讓。
你看家就是讓人處處忍讓的地方。
除了父母會把孩子當成私有物品外,孩子也會把父母的無能當成憤怒,或是父母給不了自己想要的就會無理取鬧,就會恨父母,為什么給不了自己想要的條件。
父母把希望放在孩子身上,孩子把希望放在父母身上,相互較勁。
父母認為孩子必須有大成就挽救自己無能的青春,而孩子想讓父母給自己一個紙醉金迷的青春,相互索取。
所以家庭是一個很神奇的存在,它和獨立個體生活差別太大了。
每次阿鳳逛知乎看到孩子因父母給不了自己交學美術的費用而抱怨,他們覺得父母給自己交錢是應該的,甚至還想讓父母賣房子供應自己學美術。
有弒殺父母的孩子,一般這種案列都是家里人逼孩子太狠,孩子承受不了就會弒殺父母。
所以大部分的痛苦都是親人帶來的,而社會帶來的痛苦只不過是皮肉痛,而親人帶來的痛是深入骨髓的痛。
因為家庭里面的成員相互折磨太長時間了,他們習慣了對方的存在,突然離開他們會心痛,會留戀,需要很長的時間走出來。
而工作帶來的痛可以辭職,可以離開這個公司踹口氣。
而家庭不能,孩子想跟父母斷絕關系特別的難,就算再恨父母到晚年也得贍養父母,這是法律賦予孩子的責任。
當然父母贍養孩子也是他們的責任。
所以家庭是一個以責任,包容,忍讓的機制單位存在。
這個單位和社會單位不同的是,家庭單位不是你想退場就退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