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軍指著宋維揚:“這位就是喜豐公司的董事長,喜豐生產的非常可樂,現在是最大的國產可樂品牌,把洋可樂都打得不能招架。他還是盛海大學生聯合會的會長兼團支書。”
“我知道了,我說宋維揚這個名字怎么很耳熟,”葉永烈道,“去年寒假的時候,漕溪新村這邊還有志愿者過來做掃盲服務,打的也是大學生聯合會的招牌,想不到你就是會長啊。年輕人很不錯,要繼續發揚這種精神。”
宋維揚拿出兩沓厚厚的鈔票說:“葉先生,我希望獲得‘小靈通’這個名字的獨家授權。”
“你這是做什么?快把錢拿回去。”葉永烈有些不高興。
宋維揚道:“無規矩不成方圓,做生意也是如此。我既然決定做小靈通,那么就必須獲得葉先生的授權,否則就是非法的,也侵犯了創作者的權益。就像你創作小說傳記,那些盜版商沒經過您的同意大肆印刷販賣一樣。”
這話說到葉永烈的心坎里,笑道:“行,那我就給你寫個條子。錢就不用拿了,一個名字而已。”
“我要獨家授權。”宋維揚說。
葉永烈搖頭道:“做獨門生意不好,國產品牌要興盛,必須大家一起努力嘛。”
宋維揚態度堅決道:“不,‘小靈通’是個品牌。我要把小靈通做大,必須進行大量的廣告宣傳投入。我很樂意其他企業家一起來做事業,但他們可以自己創立品牌,不能我花錢把小靈通品牌做響了,他們一分錢不出就來摘桃子。您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也對。”葉永烈道。
“所以,他們想做PHS手機,注冊其他品牌就是,不能給我搶小靈通。”宋維揚繼續忽悠。
“好好好,我寫,”葉永烈說,“不過大胡子吳總那邊,我已經給他寫過條子了。人不能言而無信,他還是可以繼續使用小靈通這個名字的。”
宋維揚笑著拿出早就準備好的合同說:“當然,這并不沖突。他那張條子寫在前面,自然擁有相關權益,我只是杜絕后來者而已。葉先生,請仔細檢查這份授權合同。”
葉永烈隨便掃了兩眼,發現合同里寫著用10萬元買斷小靈通的名字使用權,頓時搖頭道:“都說了,不用給錢。”
“錢必須給,這是您的正當收入,”宋維揚說,“現在中國就是不注重知識產權,小靈通也是知識產權的一種,這是不正常的,不符合市場科學規律的。葉先生,我們應該從自我做起,一起來保護中國人的知識產權。”
“你這帽子蓋下來,我不答應都不行了。”葉永烈大笑。
事實上,葉永烈還是很得意的,一本小說里的角色,名字就能賣10萬塊錢,說出去多有牌面啊。
宋維揚就這樣拿到“小靈通”的獨家授權,除了UT斯達康的吳鷹以外,其他任何使用“小靈通”做品牌名稱的都屬于侵權行為。
雖然能夠跟電信局簽訂十年買斷合同,但不可能真做十年的獨門生意。前兩三年或許還行,等把市場做大了,必然有眼紅的要跑來分一杯羹。
到時候,背景硬得惹不起的,宋維揚會選擇跟對方合作,把某些城市的業務開設分公司一起合股賺錢。至于那些小雜魚,呵呵,宋維揚還真不怕,就算電信局也不敢直接翻臉——小靈通做得越大,宋維揚和電信局的合作就越緊密,鬧崩了屬于自相殘殺。
歷史上,吳鷹也是想做獨門生意的,而且一做就是好幾年。最終眼紅的人太多,移動那邊也使袢子,還扯上了反壟斷,電信總局終于把市場徹底放開,好幾家手機廠商都跑來做小靈通。
宋維揚今天來的目的,就是防備電信局徹底放開市場。
呵呵,到時候其他手機廠商隨便做,但不能使用“小靈通”這個牌子,因為宋維揚有獨家授權,還提前搶注了商標。這糊涂官司能打好幾年,就算打不贏,宋維揚也可以直接宣傳競爭對手是仿冒產品。
這樣就夠了,宋維揚只打算做10年的小靈通業務,甚至有可能七八年后他就直接賣了——安心做電腦和G**手機,順便為智能手機積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