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就不用讓一只野狼鬼鬼祟祟的從安全區跑出來。
跑到小山頭的時候,一只小狼正在山頭上到處張望,遠遠地看上去,來福覺得這貨的比自己的體型還要小,跑近了之后才發現自己對方比自己預想的還要瘦小。
來福身高大約一米二,從頭到尾接近兩米,總重量絲毫不遜色成年男子。
被蘇墨養的那叫一個膘肥體壯。
平頭哥不一樣,它的高度可能還不足一米,體長一米半不到,主要是因為它的尾巴斷了小半截。唯一和彪悍能沾點邊的可能就是它的四肢顯得非常粗壯,尤其是一雙利爪寒芒畢露。
它的身上到處都是傷疤,有一道斜跨整個面部,顯得格外猙獰。
他的身上毛發是金黑色的,被渾身的傷疤弄得四分五裂毫無美感,唯獨腦袋上的毛色呈現灰白,大概就是它蒼頭狼王這個名號的由來。
來福原本把蒼色理解為草色,還以為它是個綠帽王呢。
“來福?”
“皮斯!”
“你來了。”
“是的,我來了,海盜也快來了,咱們等一會就好。”
來福有點慫,唯恐對方來一句不如咱們先比一場,幸好蒼頭狼王皮斯掃了它一眼就對它失去了興趣。
于是一大一小兩只狼妖就蹲在山頭上等。
“來了!”皮斯猛地站了起來,然后腳下一蹬,整個狼都像閃電一樣的竄了出去。
來福勾著腦袋看了一會,也沒發現遠處有什么動靜。
不過它相信平頭哥的判斷,大概是高手之間有一種叫做氣勢的東西,就好像幾個月沒洗澡的體味,老遠就能聞得到一樣。
來福回頭看了一眼遠處的流浪者營地,悠哉悠哉的朝著已經開始爆發戰斗的地方踱過去。
所謂“上兵伐謀,不戰而屈人之兵”,不外如是。
至于為什么不在這里等待平頭哥溫酒斬海盜凱旋而歸,原因很簡單,它需要近距離觀察戰況,萬一平頭哥打不過,它也能及時的切換成主視角逃跑。
海盜頭目比奇爾手底下數百名海盜,平日里也算是這片海域的一個狠角色。
他引以為豪的戰績就是曾經帶著人洗劫了一艘豪華巨輪,將上面運送的科羅王國財寶洗劫一空,順便還玩弄了一船的漂亮女人和英俊男人。
從此以后,他就一直想要干一票大的。
這幾天他終于獲取到了一份有價值的情報,正要召集小弟們開始行動,突然發現自己的幾百號小弟全都被殺光了。
WTF!
這是什么時候的事情,為什么他不知道。
而且明明都是海盜,為什么別人家的一個不少,就專殺他的小弟。
根據蛛絲馬跡,他很快就鎖定了仇人。
區區一個二十多級的普通冒險者,居然也敢太歲頭上動土,他為了挽回自己在海盜界的顏面,發出了幾乎已經成為海盜界笑柄的索命追魂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