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他媽“公房那一個月十幾二十塊的房錢你都不能自己賺出來,不然你找棵歪脖子樹算了”
“我自己付錢那還叫你給我找的房子嗎我都退一步了。”
神他媽你退一步辛躍差點就站起來抽他了“要讓我連房費都給你出了也行。我甚至可以跟你立個字據。只要你答應我的條件。只要你不自己作死,房費我可以給你出一輩子。但你要是不答應我的條件,別說二十萬,這房子我也不給你租。”
辛躍的條件就是之前項天澤說的。如果小姨診斷出的確患有需要入院治療的精神類疾病。那么要他們來長期支付醫藥費用,小姨的監護權他就要交給大舅。
肖樂皺了眉頭“我媽都那么大人了。她還需要什么監護人”
辛躍咋舌“我都懷疑你那腦子算了。我跟你解釋一下。如果小姨真的得了病。她在犯病的時候就是無行為能力人。所以她做的所有事都要由監護人來代為管理。也就是說,如果小姨真的病了,她在犯病的時候做了違法的事。她自己因為生病沒有那個違法的認知。那么你是她的兒子,就是他的監護人,你就要負責。當然監護人還有其他義務,比如照顧和支付治療費用等等。如果有需要擔保的事情,也需要監護人來簽字。”
權衡利弊,肖樂很快就答應了辛躍的條件。二十萬,一個不用自己花錢就能住一輩子的房子。他還不應出錢給他媽治病。他媽要是犯病做了什么他還不應負責。這對他來說都是解決麻煩的事情啊他都快謝天謝地謝辛躍了。
總之雙方達成了并不友好,但卻一致的協議。辛躍直接就打了個電話。讓一直在樓下等著的律師在二十分鐘后上樓。然后當場起草一份協議。并且在當天下午就去了公證處進行了這份協議的公證。
喬星今天沒在,是大舅媽和三舅媽把人給接走了。知道事情辦完了。兩個人就護著喬星回了住所。
肖樂先拿到了一萬塊的定金。辛躍告訴他,小姨檢查之后如果沒問題,那么他們要母子二人都搬去公房住,辛躍才會支付剩下的錢。但房費他一樣給交。而且肖樂還必須還要勸小姨去看病。如果讓他們任何人知道他是以威逼和暴力的方式對待他媽,那他們就不用走協議這條路,直接走起訴這條路吧
再不是人,在明確對自己有好處的情況下肖樂也知道要把自己這個糊涂媽給哄去醫院。而喬星雖然腦子的確不好用了,但卻不是完全不能思考。而且她偏執的方向就是害怕被遺棄。加上肖樂之前總是說如果她不聽話,不去跟大舅三舅要錢他也不要她了。喬星就特別害怕兒子離開她。
于是當她聽說兒子要讓自己去醫院做檢查的時候。她第一個反應就是不答應。本來在肖樂面前說話都不會太大聲的她,突然就拍桌子砸杯子的。直說“你是不是就是不想管我了你們都不要我了是不是你們都嫌我是累贅”
看著如此陌生的母親,肖樂在看到他媽哭著大喊的那一瞬間,突然心里也難過了起來。他想起了上一次他媽這樣,就是他爸要跟她離婚的時候。他能想得起來母親的暴怒和不停的嘮叨和管束。但他卻忘記了什么時候母親在家里會笑得很開心了。
“媽。我沒有不要你。我只是擔心你的身體。去醫院也是我陪著你去啊。到時候也是我照顧你。我又不離開你。你放心。到什么時候咱們都是母子,是血脈相連的人”
可能是太久沒有聽到過這么好聽這么貼心的話了。喬星當時就哭了起來。她立刻就不再暴怒。而是縮在沙發上哭的特別傷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