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非常糾結“姐姐的意思是說”
又當又立。
這個詞組,林黛玉在林徽的嘴巴里聽到過好多次,林徽也曾經給她解釋過,所以她說不出口。
林徽道“對于我來說,海瑞是一個怎樣的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海瑞在明知道自己在面對一群裝睡的人的時候,還企圖叫醒他們。他知道裝睡的人是叫不醒的嗎他知道,但他還是在做徒勞無功的事。”
林黛玉道“怎么會是徒勞無功那徐階又算什么”
“你是說,海瑞曾經要求退出內閣的徐階退回一半的田地”
“沒錯。”
“那么海瑞的依據是什么”
這
林徽道“這就是我要說的。官場有官場的規矩,國家也有國家的律法。海瑞當時右僉都御史總理糧儲提督軍務巡撫應天十府,他沒有權力要求鄉紳退回田地。能張這個口的人,只能是皇帝,或者是內閣。如果一條鞭法里有明文,要求鄉紳退回田地,那自然兩說。但是一條鞭法里有這樣的條款嗎”
一條鞭法的主要內容就是合并賦役,將田賦和各種名目的徭役合并一起征收,同時將部分丁役負擔攤入田畝。
具體條款也就三點一,清丈土地,擴大征收面,使稅賦相對均平;二,統一賦役,限制苛擾,使稅賦趨于穩定;三,計畝征銀,官收官解,使征收辦法更加完備。
林黛玉搖了搖頭,道“沒有。”
她記得,父親曾經跟姐姐討論過稅制和前朝的一條鞭法,雖然那時候年紀小不太懂,但是她記住了。
一條鞭法里沒有讓鄉紳退回田地的內容。
林徽道“而且海剛峰在這個時候犯了兩個絕對不能犯的錯誤。”
“絕對不能犯的錯誤”
“是的,一個是否定了土地私有制,一個是僭越。”
“海剛峰只是年紀大了。”
他是個改革家,他只是想做點什么。
“我知道。但是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特別是土地私有這種涉及國家根基的東西,更是容不得一絲差錯。不然,今日海剛峰可以以地方大員之名強令徐家退回田地,來日會不會更有更多的關于土地的強取豪奪此其一。其二,說句不好聽的,也許再過的一千年,那時候世界上沒有了君主,土地私有制怕是依舊存在。”
不說別的,就是放在林徽的上輩子,私人財產神圣不可侵犯,還是寫進憲法里的。
林徽道“海剛峰想實現自己的改革理念,有且只有兩條路,但是這兩條路,都被他親手斬斷。”
“兩條路”
“是的。一個是通過科舉,進士及第,然后從翰林院開始,一步步走到內閣。成為內閣重臣之后,他就可以說服君王,借用皇權進行改革。”
但是海瑞沒有過會試,他中了舉人,想辦法謀了個教諭的差使,做出成績,然后被上官看重做了知縣。
沒有考會試,不是進士及第,就不可能進內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