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現在的話說,陸寧的父親陸建明就是小說中的男主角,主角光環太強大了。
他爺爺生了孩子六個,三男三女,他爸排行老五,下面還有弟弟。
陸建明十八歲高中畢業,別人都是老實在家種地,或打工,他不是吃不了苦,但是他不愿意給別人打工受管制,他想過的是無拘無束自由自在的日子,因此便做起小買賣。
當時,農村里家家的條件都不太好,他拿著從父親那兒借來的本錢,每天從鎮子上的紙廠里批發幾百斤的白紙,然后騎著自行車跑到市里去賣,來回將近一百五十公里,早上四點出發,晚上有時候十點才能回來,在市里走街串巷子的吆喝,用了半年的時間,在別人只能賺百一個月的工資時,積攢起了他人生中的第一筆財富,擁有了近萬元錢的存款。
那時已經到了年關,家家戶戶都要帖對子,放鞭炮,陸建明就雇人在家里刷紙,做炮杖,做得后來縣里的信用社都跑到他們家主動給他爸爸貸款,支持他自己創業。
不過被當時已經被村里人稱為陸大老板的陸建明拒絕了,因為炮仗生意他并沒有打算做一輩子。
過完年后,武裝部開始征兵,陸建明覺得自己應該到部隊去闖兩年,畢竟年歲小,就算在部隊混不出個什么名堂來,退伍后自己還可以繼續做生意便去武裝部報了名,體檢面試都通過了,誰曾想卻被他的親爹給攔了回來,老爺子給他的唯一解釋就是“你大哥太懶,所以我讓他去部隊磨練,你和他不同,沒必要去受那份罪”
話是當著一家人的面說的,他們都明白,父親是舍不得二兒子。
當不成兵后,他在家琢磨了兩天就又跑到了市里,和一家家具廠簽了合同,賣人家淘汰下來或滯銷的貨品,沙發、衣柜等等,順道手的,還弄點化肥啥的賣賣,出人意料的,生意無比的好
做了兩年,陸建明手里有了些小錢。
可這時候村里有眼界活泛的也已經開始了跟風,他的生意賺的利潤已經在慢慢變少。
于是,二十二歲的那年正月,陸建明拿上自己所有的錢,一個人跑到了廣州。
考察了一番之后他便從南方搗騰電子表、衣服首飾往北方賣,又從北方收金子、藥材的往南方帶,反正什么東西有差價他就弄什么,就連魚網他都賣過。
南方的漁民捕魚的魚網淘汰下來,他就賃斤收,回到北方他把漁網往家里一扔,讓老爺子沒事的時候往集上擺個攤,賃米賣,誰家搭個雞舍什么的都用得上,生意也做的不賴。
當時陸寧的大伯和三叔是看不上這樣的生意的,嫌拋頭露面的丟臉,打死也不去幫忙,殊不知他們娶媳婦的錢,大部分都是他們看不起的買賣里賺來的。
再后來,手里有本錢了,陸建明在一般人不知道啥叫暴發戶的時候,投資了一百多萬和人跑到東北合伙開了個鐵礦,生意選對了,可合伙人選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