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最后,房婕和這女孩,是完全被人圍在了人群中。
并且,這小女孩,一口一個抓小偷,把她抓得死死的,讓她走不了不說,還被那些人指指點點的。
從未收到過如此待遇的房婕,又生氣又委屈,試圖給解釋:“小妹妹,搶你包的人,真的不是我!我也是受害者之一!那兩個人是一伙的,一個搶了你的,一個搶了我的,如果不是你攔住我的話,我剛剛都快追上那個人了!所以那個人才用你的包砸我,故意阻攔我的步伐!你怎么就不明白呢?”
然而,小女孩仍舊死死的抓著她不撒手:“你說謊,你和那些人就是一伙的,他們剛剛是快被我抓住了,所以才把包丟給你,想讓你先帶著東西跑,如果不是我抓著你,你早就跑了!你別說了,我不會相信的,你就是同伙,你不把我的錢還給我,你別想走!”
說完后,她還生怕自己抓不住房婕般,向周圍的人求助:“各位叔叔阿姨哥哥姐姐,這個人是小偷,搶我的包,偷我的錢,麻煩幫我攔住她報警,不要讓她跑了好嗎?”
大概是因為她年紀比較小的緣故,在她話音落下的瞬間,立刻就有幾個高頭大馬的壯漢攔在了房婕面前,將她圍得嚴嚴實實的,連一個縫隙都不曾留給她,不給她絲毫逃跑的機會和可能。
見這人油鹽不進,說什么話都聽不進去,而且還有人相信她,幫助她,房婕便徹底放棄了,然后向路人求救:“麻煩您幫我們報警好嗎?”
她此刻終于意識到了,在被這么多人圍著,且這個小女孩,一口咬定自己是搶包人的情況下,除非警察來,否則她是絕對別想脫身的。
二十分鐘后,警察才終于到來,房婕也松了口氣。
小女孩因為警察的到來,也終于放開了她,得到自由的房婕,第一時間便活動了一下自己已經有些發麻的手臂。
緊接著,兩人便和警察一起去了派出所。
剛到京都第一天,連豆豆的第一面都還沒見到,就被人搶了包,還被當成了搶劫犯同伙的房婕,達成了派出所一日游的成就。
到了派出所后,房婕便將事情的前因后果,事情經過,原原本本,清清楚楚的和他們說了一遍:“我是前兩天出發,來京都找人的,這件事情,我們縣派出所的所長也知道這件事情。我不久前剛剛下車,剛走出火車站,我的包就被人搶了。于是我就追了過去,追了一段路以后,那人就跑進了巷子里,我跟著跑了進去,然后我就看到了那個拽我的小妹妹——”
說到這,房婕回頭看了眼正在被另一個警察詢問事情經過的小女孩,卻發現,對方也在看著她,且眼神憤怒,還帶著幾分得意。
似乎是很滿意自己將她繩之以法了的行為般,看得房婕是無語至極:“那個小妹妹也在追一個男人,而且她也是被搶了包。那個人大概是看我快追上了,于是就用那個小妹妹的包砸我,我本來還要追的,但是她拉住了我。之后的事情,你們就知道了,那小妹妹非說我和那些人是一伙的,拽著我不讓我走。”
一開始警察們還是比較相信她的話的,因為她將事情經過說得很是詳細,話語中也找不到任何的漏洞,直到警察問她:“你怎么證明自己的身份?”
房婕這才想起來,自己的車票和介紹信,還都在被搶的那個背包里,于是只得搖了搖頭。
詢問她的警察,眼神變了變,不過卻也只是懷疑而已:“那誰能證明你是今天才到京都的?”
能證明你她的人很多,最有力的人證,就是余育才,因為她的火車票,還是他幫忙買的!
但房婕也知道,與其找余育才,不如找鄭所長!
只是余育才的話,對方還要去核實余育才作證的真實性,以防熟人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