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天才實質上,多是天真而單純的,就是因為這個因素,他們浪費在算計、猜度、爭名奪利等俗務上的時間,會簡化許多,因此,他們的效率幾乎等同于機器人,甚至敏銳度更高。
倘若不是因為經歷了家族的這些陰謀詭計,不是嘗遍了親情的淡薄,周均益或許也不會有超出常人的縝密思緒,也不會時常布下嚴密的天羅地網。
他下棋,從來都是全盤考慮,不下快棋、猛棋,因為他深知,自己已經傷不起,也賠不起。
倒不是賠不起金錢,實在是歲月金貴,如果再無度揮霍,他今生的承諾與愿望,真的會與其失之交臂。
當然,直到這個時候,顏素其實還是一直在等他,畢竟,她還是苦苦等了10年。畢竟,不見棺材,顏素還是不敢落淚的。
然,27周歲,距離豆蔻年華確實有些久遠了。
記得張愛玲在《十八春》里曾說過:對于三十歲以后的人來說,十年八年不過是指縫間的事,而對于年輕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27歲,可以說,是顏素生命的轉折點,她的一生一世就在這一年走到了盡頭,轉而進入了下一個輪回。
唯一不同的是,她沒有一杯忘情水,只能把自己的愛情,埋進了內心那座墳墓,每逢睹物思人的時候,傷春悲秋地祭奠一下。
那一年的誤會,造成了他們一輩子的錯過,也造成了往后生活中,那些個不可彌補的過錯。
這種傷痕,揭開了上一世緊緊包裹住的錦緞,不!或許應該說,是揭開了華美的皮囊,露出了血淋淋的脈絡,讓顏素不得不決絕地喝下了那杯——象征性的忘情水。
想那顏素27歲,周均益也有29歲了,一次回國辦事,正好是薛寶寶忌日前后。
雖然,周均益已經獲取了學位,在國外的公司也初具規模,但是,還不足以與國內的公司抗衡。
俗語說,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大舅媽孫麗君在上海的人脈,確實也讓這個僵硬的百足蟲,得以回光返照了。誰叫那段時期,連買個垃圾股都能賺錢呢?
周均益匆匆回到小白樓,暗暗取回埋在白蘭花下面的遺物。他準備在國內,開戶炒股,買樓盤,正好投資在發小那里的股份,分紅頗多。
敏銳的商業嗅覺,讓他大膽的猜測,未來10年,在國內投資,財富一定猶如雪球效應。不過,他缺人脈,缺一座靠山,因此,還不能明目張膽地在國內操作。
那一天,顏素想最后一次去看看自己的初戀,做一個決絕的了斷。而后,給凌飛一個確切的答復。
從早晨饑腸轆轆地出發,顏素緊張地吃不下一點兒東西,她害怕,卻還抱著一絲希望,總想讓自己難得生出的勇氣,得到一些微弱的回報。
她在小白樓門口逡巡,手里握著早晨買的面包,直到漸漸變硬,她都始終不曾吃下一口。明明饑餓撞擊著胃壁,那種隱隱的刺痛,熟悉而親切,她想用疼痛令自己再清醒一些。
她知道,那天是周均益的生日,她為他買了件羊毛衫,雖是精紡,但不是什么高檔的服飾,可卻是她不小的一筆開支。
她想,哪怕是作為妹妹送一份生日禮物,也還是可以的,即便被拒絕,也不會太過難堪……
想到這里,顏素不由苦笑,人家追著你的時候,你嚇得只把人家往外推;現在人家不理你了,你卻要低到塵埃里去。
人是要吃多少苦頭,才會漸漸懂得珍惜這個詞?
等待是漫長的,饑餓折磨著味蕾,可顏素不敢離開,怕錯過周均益的出現。她執拗地覺得,一旦錯過今天,他們將會錯過一生一世了。
有時候,女人的第六感是最靈敏的,但悲觀的第六感卻又是最致命的。
是的,等了很久很久,似乎已近夜深人靜的時候,顏素才從又冷又餓的狀態中,直接進入了麻木地空幻。
漸漸聽到凌亂的腳步聲由遠而近,以為是幻覺。而那個魂牽夢縈的身形,卻被一位窈窕的女子攙扶著,跌跌撞撞往這里走來……
要說李菲兒沒看見顏素,那是胡扯!但她可以裝作沒看到啊!她為了追逐周均益的腳步,一門心思考到上海,在上海安家落戶,為的就是等到這一天。
她真的一直在找他,可這5年,她遍布的眼線都寂靜無聲,直到今天,才收到了消息,她久置在湖面的浮漂才有所動靜。
獲悉了確切地址,她隨機應變地創造了這個偶遇,靜靜地扮演知己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