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的其他土著警察一部分隨鄭二根到三亞去,一部分抽出來準備成立臨高第三個派出所――博鋪派出所。這樣東門市原有的警察隊伍就只剩下很少的幾個人了,空缺將由新畢業的學警來補缺。
誰來填補東門市派出所所長的空缺卻很微妙。過去獨孤求婚的職務很特別,作為派出所所長,他受冉耀的領導,但是實際上冉耀對他只有業務指導權。他的真正職權是外圍警備司令,負責直接警衛百仞城,節制警備連。從職掌來說是所謂“腹心之臣”的地位,就這點來看,地位并不下于被執委會視為“近衛軍”的特偵隊隊長。
現在他終于被清除了,那么下一個擔任這一職務的人,必然成為執委會諸公的焦點。鄔德建議讓慕敏兼任,她本身就是東門市派出所指導員,又是真正的警政科班出身。一直干黎區事務實在有點屈才了。
最要緊的是慕敏是個真正的外來者,不存在任何人的背景。由她來負責百仞城的外圍警戒和治安大家都放心。
至于警備連的連長李亞陽,為了表彰他的堅決立場,授予其穿越集團最高榮譽“元老院嘉獎令”,同時通報全軍。執委會打算把李亞陽豎立為“一切行動聽指揮”的標兵人物。同時執委會指示蕭子山:把李亞陽列入“盡先提升”的名單。
“軍官提升不在我這里決定吧?”蕭子山說,“這不是歸在軍務部這邊。”
“這就是我們要談的第一個問題,干部制度。”馬千矚說。
“大家對干部任用有意見,”鄔德說,“大家都覺得現在干部任命不透明。這也是事實。”
“事實是大家對干部的待遇有意見。而不是誰當干部。”文德嗣說,“不過為了充分表現尊重民意,還是要搞一個很透明的制度出來。”
根據在第二次全體大會上《共同綱領》規定,執委會以下的所有干部全部由執委會任免,其中人民委員會和部的主要領導人事變動必須經元老院批準。部長、人民委員以下干部的人事任免不需要元老院批準的這個程序。
這樣就明確了干部的任免體制,執委會決定首先建立一個干部管理機構,為了確保穿越眾的江山不變色,干部管理機構采用雙軌制。穿越眾干部的人事管理由執委會辦公廳組織處負責,土著干部的委任管理由民政人民委員會干部處負責。
組織部在另外一個時空屬于重點部門,大家對這個部門到底歸誰掌握一直心有疑慮,最后還是決定歸辦公廳。執委會辦公廳主任雖然是執委卻沒有投票權,在執委會中影響力最小,不容易造成權力失衡。
所有元老――只要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都有資格出任各級行政官員,為了便于管理,馬千矚的定級定銜定薪的提議終于得到了通過――再沒有確切的級別、軍銜,在日常事務中顯得很不方便,特別是在軍隊里。土著有軍銜,穿越眾反而沒有。
為了避免干部級別高低引起穿越眾內部的矛盾。執委會決定在新的體系里采用繼續沿用過去的理念――即各級別之間物質待遇差別極小,繼續秉承最高級別到最低級別的工資收入只相差2倍的理念,(未完待續,如欲知后事如何,請登陸www.qidian.com,章節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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