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里,陳霖大致明白了。過去宗族是民間自治組織,內部如何管理,錢財怎么分配……官府一概不問,宗族只要管好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就行了。
如果變成了“公司”或者不知何意的“財團法人”,那就是“過了明路”。按照現在澳洲人規定的公司的套路來說,要注冊登記,要建立賬目,要報稅。財務必須公開,宗族改制的公司必然是所謂的“股份公司”,族人就全是股東。總經理只是個“掌柜”的,可不是過去大權在握的“族長”或者“長輩”了。掌柜的再厲害,也不能把股東打屁股,沉豬籠。
看似一個簡單的“確權改制”,里面蘊含了無數的玄機。
陳霖道:“澳洲人果然好手段!”
“卻也是我們的一個大好機會。”陳定低聲道。
“什么?”
“注冊公司……”
陳霖腦筋一轉,便已明白叔父的意思。別看二叔現在霸占了“掌案”的位置,其實這位置在官府什么也不是,就是族里人認賬而已--何況他連族長都還算不上。
如果己方搶先一步去注冊公司,豈不是直接就把整個族產都奪了回來?當然,事情肯定沒這么簡單,但是現在有陳小兵和兩位元老給自己撐腰,李元老也很明確的表示“不會介入”,只要注冊完成,陳霖就可以“挾髡以令全族”。
“可是若要注冊公司,便要將族產的各項文契都預備齊全才行,這些東西都在陸先生手里――起不說他愿意不愿意給,就算愿意,注冊公司還得開股東大會。”
以目前陳宣在村里的權勢和他把持的村民兵,這個股東大會一開,照樣可以把他選成董事長。完全達不成奇襲的目的。
“直接去注冊自然不行的,還得先著一步才行。”
“什么?”
“豐生和。”
陳霖明白了,雖然豐生和一直是以“族產”的面目出現的,但是實際上,從祖父開始投資辦廠到父親接手經營,這幾十年來其實都是自家在經營。雖然許多族人在廠里謀生打工,祖父和父親也時常把盈利交給族里用來購買族田,救濟窮苦,當然,豐生和在周轉困難的時候也得到過族里資金的支持、但是這家廠的所有文契上的相關所有人都是陳霖這家人。
二叔和三叔雖然都是本房,但是他們和自己的父親是堂兄弟關系,并非共祖父。
“就你這家的這些文書契據,拿去注冊公司綽綽有余。既然是全資,還用得著開什么股東大會嗎?你拿到了豐生和的執照,可以直接把陳宣驅逐出去。你放心,李首長不會從中作梗的……”
“為什么?”
“我那二哥吃喝嫖賭的本事第一,若論真正辦事的能力,別說大哥了,連你百分之一的本事都沒有。”陳定冷笑道,“李首長又不是瞎子,這點都看不出來?她也不是沒和你打過交道。孰輕孰重我想她是看得清楚的。”他繼續指點侄子,“只要你向李首長表明心跡,和元老院合作的態度不會變,李首長只會樂觀其成,絕不會來干涉。再說了,你現在都在承辦棉紡織廠的事情了,她難道還會懷疑你和元老院合作的誠意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