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喬丹的巔峰期在快船,那時他的罰球命中率經常性的連50%都不到。
而到了生涯后期,流浪在小牛、尼克斯等隊時,小喬丹的賽季罰球命中率最高能夠到77%!
巔峰期小喬丹憑防守就可以立足聯盟,所以他不愿意練罰球。
到了后期,沒有球隊把他當成大爺了,為了錢,他就好好練罰球了。
于是,罰球命中率就高了!
所以說,沒有誰是不可以練出來的。
如果有,那就是他還沒有被逼到那個份上!
實際上所有人都一樣。
比如內線巨獸奧尼爾,不練罰球,就憑身體也可以在內線興風作浪,為啥我要像你們一樣去練罰球呢?
這也是奧尼爾和科比的最大差別!
奧尼爾的身體素質可以碾壓絕大部分球員,而這個無需練,天生的!
科比的身體素質也非常好,但要是說碾壓大部分球員,還是做不到的。
科比更強的其實是技術。
這也是為啥科比有凌晨四點練球的傳說,而奧尼爾總是因為懶被科比看不上。
后衛為啥投籃都準,尤其是三分,為啥神射手幾乎都是后衛?
哪怕有前鋒三分準的,基本上也都是身體條件不那么好的。
為啥?
因為你沒別的優勢,想要在NBA立足,就只有在投射上下苦功夫!
像威少這樣身體素質逆天的投射都不太好。
而羅斯到了生涯后期三分和投射都很不錯了,這和他生涯早期截然相反。
為啥?
被逼的!
就這么簡單!
當然,即使都下苦功夫,人和人也是有差別的。
投射也是一種天賦。
但那只是準和很準的差別。
而不會是不準和很準的差別。
大多數人努力程度之低,根本輪不到拼天賦!
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總之,穿越過來的鄧方知道,小喬丹是能夠把罰球練好的!
所以,鄧方給小喬丹下了這個死命令。
圖里亞夫和利文斯頓也是一樣。
對利文斯頓,鄧方的要求不是三分,而是中投。
這是因為鄧方知道利文斯頓沒有三分。
沒這個天賦就是沒有。
再怎么努力也只能投出個及格水平,何必呢?
后世的利文斯頓一直沒有三分,哪怕在三分盛世,和水花兄弟一個隊都沒練出來。
利文斯頓可不是那種憑天賦混吃等死的懶人。
既然苦練了也沒有,那就是沒有了。
讓他練也沒用。
還不如把中投練好呢!
圖里亞夫也不是一個能投三分的球員。
不過,他是有一定的中投能力的。
巔峰時期圖里亞夫的罰球命中率高達79%!
只是后來因為傷病上場時間受限,罰球命中率也隨之下滑了。
這樣的球員如果教練有專門的要求,還是能夠練出中投的。
小喬丹只需要把罰球練出來就行了。
因為歷史證明他是練得出罰球的。
可是小喬丹的中投從未有過。
所以鄧方對小喬丹沒有中投的要求。
圖里亞夫是有過中投的。
另外一點是,如果沒有中投,以圖里亞夫的身高,很難在進攻端有所作為。
就連空接吃餅他和小喬丹比都差得遠。
所以,圖里亞夫必須把中投練出來才能在NBA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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