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防的主要原因是他的突破太具殺傷力了。
詹姆斯的傳球功力相當了得,他可以通過傳球把球隊都串聯起來。
眾人的力量總是更強大。
一個人打敗一支隊伍是很難的。
即使有,那也是幾年難的一遇的事。
可是,傳球實際上并不難防。
你想傳球,隊友身前都有人,你咋傳?
每人防一個,都不協防你就傳不了球了。
所以說歸根結底還是詹姆斯的個人進攻厲害,能夠吸引夾擊。
一吸引夾擊,隊友那里就空了,傳過去就是個機會。
不協防行不行?
不行!
因為詹姆斯的個人進攻很厲害,你不協防他就打爆對位的球員。
可是這個時候的詹姆斯的投籃不怎么好,單打也沒有科比那么厲害,為啥他還能經常打爆對手?
主要原因是詹姆斯的身體素質很棒,跟他一樣高的沒他壯,跟他一樣壯的沒他快。
所以詹姆斯總能突進來上籃或是造犯規罰球。
那我后退一步防你,不給你突破的機會呢?
反正你的投籃也不靠譜!
可詹姆斯還是能夠經常突到籃下。
為啥?
除了詹姆斯的運控技術的確不錯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身體優勢,霸王硬上弓!
反正身體素質有優勢,碾壓你就行了。
再說了,往里突哪怕無法上籃也能造成犯規!
為啥會這樣?
除了身體優勢外,就是人家有自信!
咱是天之驕子!
明星!
聯盟門面!
招牌人物!
明星哨懂不懂?
明星都有哨子優待,聯盟第一人豈能沒有!
就這么簡單!
由于NBA總裁大衛斯特恩的造星計劃,聯盟力捧詹姆斯,所以詹姆斯獲得了非常多的明星哨,每場比賽都有很多的罰球。
這一點對比后世的詹姆斯哈登就可以看出來:
哈登被人熟知的就是他的造犯規能力,也因為這個原因,哈登才被很多人戲稱景德鎮之子——瓷曼巴。
可是成為火箭老大后的哈登賽季場均罰球也不過在9個到11個之間。
這在聯盟已經是很高的了。
也是因為這個罰球數才讓哈登被人戲稱瓷曼巴、景德鎮之子。
這還是后世鼓勵進攻,對罰球線以上運球的后衛重點保護之后的結果。
可勒布朗詹姆斯在生涯的第二年就有場均8個罰球了,第三年到第七年這幾年中基本上場均罰球都是9個到10個。
那時候聯盟對防守吹的還沒那么嚴,手部動作還比較松。
即使這樣,詹姆斯還能獲得這么多的罰球,除了他的沖擊力強的原因,不可否認,聯盟的特殊照顧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自從勒布朗從騎士出走到了騎士后,他的人設崩塌,全世界一片罵聲,聯盟也不再對他特殊關照了。
聯盟的招牌不光要球打得好,人設也得做好才行!
你的人設崩塌,那就不捧你了!
所以到熱火后的勒布朗場均罰球立刻從10個下降到了8個。
在這之后由于蕭華的上臺,一朝天子一朝臣,詹姆斯的罰球數也是一降再降。
按理說只要不出現大的傷病,身體素質沒有大幅下降,一個球員總是會越來越成熟,越來越能合理利用規則造犯規的。
也就是說,正常情況下一個球星像哈登這樣才是正常的,場均獲得的罰球數應該越來越多。
至少不應該有多少變化才是。
而勒布朗并不是這樣。
所以這充分說明,從騎士出走之前的勒布朗在聯盟那里享受了和別的球星不一樣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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