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最好就不要摻和了,沒人能證明陳必謙是個清清白白的清官,一旦東廠和錦衣衛將抄家的財產公知于眾,數額較低還算好辦,若是相反,那就保不齊成為第二個“黃豆公”了。
《大明律》規定官員貪墨可是要被剝皮實草的,這是太祖皇帝定下的規矩,連胡惟庸、李善長這樣的股肱之臣都未能全身而退……
他陳必謙膽敢在朝會上跟太子作對,這要是被小太子抓住了把柄,那還不是被往死里收拾?
陳必謙既無勛貴之爵位,又無外戚之關系,僅憑東林身份,反正這幫大臣是不看好他能咸魚翻身。
“山東巡撫顏繼祖何在?”
今兒個朝會就從昨天的事情開始吧,這是幺雞昨天在蹬景山的時候,忽然想起來的。
“臣在!”
顏繼祖被第一個點名,心里“咯噔”一下,按理說應該說說陳必謙的事,他被太子拎出來,頓時心里產生了一種不祥的預感,難不成太子事后反悔?自己該不會這么快就被重新下獄了吧?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現在都站在大殿上了,想縮頭都晚了。
幺雞慢條斯理地將自己的所感和盤托出:“昨個下午退朝之后,本宮去煤山散心,不經意間想起愛卿在朝會上提及蝗災之事,本宮心中很是不解,既然蝗蟲危害莊稼,所過之處。作物盡沒,為何山東地方官員不組織百姓撲殺蝗蟲呢?再者說蝗蟲也是食物,最起碼比吃草根樹皮強得多吧?”
你們這群廢物,除了伸手向老子要銀子,還有多大作為?
江河決堤要銀子!
田地干旱要銀子!
連特么蝗軍來了也找老子要銀子!
想起這事都可氣,你們就瞪眼看著蝗蟲把莊稼都給吃光?
一聽說是這事,不是自己要被重新抓回去,顏繼祖不由內心大定,飛快地組織了一下措辭,旋即解釋道:“啟稟殿下,此事微臣略知一二。其一,蝗蟲蟲卵于大旱之后孵化,瞬即動輒數以萬億計,如此驚天數量,百姓撲殺極為困難。其二,蝗蟲乃是飛蝗,從天而來,從天而去,各地即便提前得知他地消息,面對轉瞬即至的飛蝗大軍也往往是措手不及。其三,百姓中仍然有很多人信奉蝗蟲乃是神蟲,乃是攜帶天威而來,黎民若是有意冒犯,則會遭到嚴厲的報應。其四,即便有百姓膽大敢食蝗蟲,珉間也有食蝗或腹脹而死的傳言。其五,蝗蟲之蝗與皇帝是皇乃是同音……”
說到最后,顏繼祖故意留了半句,意思已經很明確了,想必太子與群臣們應該都明白。
“愛卿的意思是,吃蝗蟲就是在吃皇帝?”
幺雞直接把話挑明,反正吃蟲子不怕事大,再說有關系那位還在乾清宮里躺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