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要被送去挖礦,堂堂翰林搖身一變就成了骯臟窘迫的礦工,這些人立馬就開始本能的抗拒了,一邊哭求太子原諒,一邊咬出了吏部和國子監的一群同僚,用他們來給自己墊背,三個衙門都算上的話,也有一百多人。
這樣就對上賬了,可謂產供銷一條龍服務,幺雞不由感嘆道:“咳咳!爾等行啊!拉幫結伙,監守自盜,蒙蔽圣聰,組隊舞弊,真乃我大明之奇葩俊杰也!如此殿試選拔出來的進士可有氣節?可有良知?可有底線?送給考官的銀子等到做官之后,還不是從百姓身上加倍盤剝回來?亡我大明之人,不就是本宮眼前的列位么?”
往好處想想,一家就算能抄出三千兩,從一百多家的宅院里就能至少抄出三十余萬兩銀子,還有那些珠寶字畫和不動產,算是對某太子和戶部的小小補償吧。
“罪臣祈求殿下寬宥啊!”
“那都是考生硬塞的!”
“不收就要被排擠啊!”
翰林們不想去當礦工,一輩子就要靠挖煤過活,更不想被削首,乃至剝皮實草。
總之,這都是官場的慣例,他們也只是順勢而為罷了,考生執意塞錢,怎能往外推托?
幺雞聽了這些荒誕至極的理由都想笑出聲來,蔑視道:“爾等不就是見好處就上的人么?這種理由也有臉說得出口?屬于典型的理不直也氣壯啊!東虜要你們的腦袋,你們怎么不主動獻出去呢?瞧見爾等這番無恥,本宮就聯想起了之前的楊士聰,此獠之表現與爾等真是如出一轍。文官貪財,百般狡辯,武將怕死,抗旨不尊,我大明縱然有萬里江山,可焉有不亡之理?”
翰林院與國子監的官吏都屬于墻頭草,李自成入主京城,他們就投誠快遞公司,多爾袞打跑了李自成,他們就加入吃餅集團。
大明皇帝只不過是他們的一個臨時上司而已,這個團伙唯一看重的就是眼前的既得利益,誰喂它們狗糧,他們就為誰搖旗吶喊,站腳助威。
眼看帝國快垮了,皇帝也倒了,太子還年幼,正是撈銀子的天賜良機,他們就忙著套現,不管是查到誰,只要沒他們的事,就一心一意的干“副業”。
這些利欲熏心的文官在明末只有兩個主要功能,一是為自己拼命斂財,享受生活。二是給利益團伙打工,懟翻皇帝。
在甩鍋爹罷免儻魁周延儒之后,以東林為代俵的江南士人集團與朝廷已經離心離德,想的是如何搶班奪權,重新襙縱朝政。
而殿試舞弊與反攻倒算并不矛盾,當年東林就是用這種辦法大批量輸送己方部曲,成功鳩占鵲巢的,這就是自我標榜以“天下為己任”的正直之士所干的“好事”。
“既然本宮有言在先,陳之遴、李若琳、韓四維、胡世安、林增志、陳其慶、張元錫、薛所蘊等八人,削去功名,貶為庶珉,抄家之后,閉門思過,未經本宮允許,不得擅出家門,全家所食所用之物,均由廠衛提供!其余人等,先行抄家,后由都察院審核,若有誤會,核實上報后可釋放,若核定無誤,全家發配山棟挖礦!”
不是喜歡掙錢么?
那好辦,去山棟使勁挖礦就行了。
挖得越多,賺得越多!
以后金礦公司就叫“挖多多”好了!
吳偉業犯事之后在家里閉門思過,要不也得摻和進去。
這九個人都是擅長拍馬奉承之徒,留著他們剛好可以做某太子的喉舌。
人盡其才,狗盡其用。
鑒于是在創業初期,狗多了也養不起,初期就養這幾條就行了。
“凡是賄賂考官的考生,須繳納五倍于賄銀此之罰款!給翰林一千兩,就罰五千兩,給一萬兩,就罰五萬兩,交不起就抄家!賄銀考生先關押在國子監,由其家長上交保證書與罰款之后可釋放,若今后有任何不法行為,立即抄家滅族!”
不光要收拾考官,對于這些考生也要教訓一頓,不然總以為殿試名次也能用銀子買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