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人不管是將領還是士卒,一律不予特赦,全部誅殺,一個不留。
以前的既往不咎,從五月初一開始,規定正式生效。
為了配合“復降必殺”的規定,所有明軍將士將會被在左臂上全部刺字。
一旦發現俘虜的左臂內側有相關刺字,或者特意將此處皮膚剝掉,便可以大致確定為復叛之兵。
這樣可以極大地減少明軍各部向東虜投降的可能,因為只能降一次,明軍這邊是不會接受二次投降的。
要么別投降,跟東虜死打硬拼,要么投靠東虜,然后指望自己別被明軍俘獲,否則決計不會好活……
很多明軍部隊都軍紀散漫,滋擾百姓的程度并不亞于流寇,投靠東虜的士卒有過之而無不及,屠城更是家常便飯。
對待這種俘虜也就沒必要客氣了,更不可能將其赦免,“復降必殺”的規定就是要好好收拾這些雑碎一頓。
要是能夠為明廷作出巨大貢獻,譬如某漢旗將士帶著一些純牌東虜的腦袋作為投名狀,那就可以不在此列了,而且還會得到嘉獎。
群臣對盧家的特殊體恤并無異議,這時候出言反對的話,就是與太子、內閣、七部公然作對了,必定會遭到同僚們的一致抨擊。
太子擢升盧象升的四個弟弟也是情有可原的,再說去那么遠的苦兀作戰,你刻意推舉其他將領的話,那就是得罪人了。
募兵與點將都由太子定奪的話,打了勝仗自然是朝廷顏面有光,打了敗仗也是太子的事情,群臣均認為如此安排非常合理……
見到下面認可了自己的派兵計劃,幺雞便繼續說:“至于庫頁島中部的那塊土地,本宮以為就由代國與晉國來安置諸多郡王吧。只是本宮不知是按照兩國來均分土地,還是按照兩國所轄的郡王數量來分配?”
晉國有七個郡王,而代國有九個郡王。
均分自然是代國吃虧,而數分則是晉國吃虧。
晉王朱審烜當然同意均分,而且有充足的理由來支撐自己的觀點:“啟稟殿下,晉國的土地本就比代國大,郡王數目雖不及代國,然郡王家眷卻比代國郡王要多,故而按照均分之策絕無差池!”
既然涉及分地,朱審烜認為就要按照兩國在本土的土地面積比例來劃分,晉國就是比代國的國土大,所以這么分就是完全正確的。
代王朱傳齎正好與其相反,讓晉王朱審烜受益就意味著自己要吃虧了,所以明確反對均分:“殿下,代國在本土受制于長城之外的檬古,無法向北拓展疆土。到了苦兀,自然再無如此憂患。代國郡王比晉國要多,當須以數目來分地較為妥善!”
封地就是源于祖制冊封的待遇,說到底就是有多少郡王就有多少封地,代國比晉國的郡王多,朱傳齎覺得代國就必須得到比晉國更多的土地才行。
幺雞也沒有立即表態,而是靜觀其變,這可真是奇葩兄弟,沒等乘船離開本土,就開始為了爭地皮而互噴了。
你倆也是沒長腦子,你們知道中部地區有多大么?均分線在哪么?
等到趕跑了辮子,為了爭奪土地,兩國兵馬再拉開陣勢,一頓啪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