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衛不同于王師,所要面對的敵人也不是東虜的披甲兵,對辦差的藩子們來說,抓住一個活的的細作要比死的更有價值。
因為東虜大軍是在明面上看得見的,而潛伏在京城的細作網絡則是相對隱秘的,需要找到破綻,然后順藤摸瓜。
只不過除非是與其合作且貪生怕死的本地明人,要想抓住這些純東虜細作也并非易事,對方即便沒穿甲衣,也是十足的東虜。
通常見到自己的身份被識破,不是原地死戰便是撒腿就跑,根本不可能放棄抵抗,進而束手就擒。
自從太子監國以來,陸毅還沒參加過如此興師動眾的搜查行動,原本以為會無功而返,沒想到還有意外之喜。
他們騎著快馬雖然有極大的優勢,可面前的兩個東虜細作的身手也不含糊,在人群之中,左躲右閃,輾轉騰挪,異常的輕快。
由于目標跑得比兔子還快,而且在奔跑時不斷變向,跟隨陸毅的藩子們既無法用弓箭瞄準,用套索又難以準確命中。
“嗚……”
無奈之下,有藩子干脆吹起了哨子,百姓們聽到這種特殊的聲音,都會立刻躲在一旁,因為這就是只有廠衛才有的哨子。
只要哨聲一響,便說明廠衛在附近辦案,要求他們不要礙事,否則即使逮住賊人,也要將攔路的家伙一并帶進詔獄里。
《京師日報》上也做了相關說明,百姓聽到哨聲,必須就近靠邊之后蹲下,不準亂跑,廠衛看誰跑就抓誰,若是心里沒鬼,那又干嘛要跑?
在多次“訓練”之后,百姓們便產生了本能反應,很自覺地將道路讓開,使得兩個奔跑中的東虜細作變得極其醒目。
“錦衣衛辦案!圍剿東虜細作!”
有藩子大喊一聲之后,百姓們便明白了大概,像一陣風似的從自己眼前呼嘯而過的便是東虜細作了。
由于城門查得嚴,弓弩等遠射武器都很難帶入城內,在防身的腰刀之外,頂多可以使用飛鏢與袖箭而已。
與大清合作的城內富紳倒是可以為其準備一些弓弩,但是由于狗太子在監國之后發布了新令,要求城內百姓上繳弓弩。
一旦搜到或者接到舉報有私藏之人,便按謀反罪論處。反之,主動上繳者,每張弓弩視其價值,獎勵二十兩至一百兩不等。
弓不同于刀,屬于制作周期極長的兵器,快的也需要一年之久,慢的甚至要達到三年以上。
為了給狗腿子們裝備弓箭,某太子便想出了這個辦法,美其名曰——取之于珉保之于珉!
連搜帶獎勵,光是從京城便得到了不下上千張弓弩,雖然仍舊無法滿足巨大的缺口,但總歸是寥勝于無。
珉間保存的弓雖然性能上多半遜于軍隊的制式裝備,不過大部分保存良好,被收繳上來便可旋即發放到各部去。
廠衛沒有沾到這個便宜,作為天子鷹犬,所有武器都會如數發放,且工藝精良,無需擔心質量問題。
眼下為了不傷及無辜百姓,藩子也只能放棄使用弓箭,盡量縮短與東虜細作的距離,爭取先將其致傷,再將其擒獲。
陸毅帶隊搜查的地方雖不是長安街那樣的主干道,也算是一條二級街道,道路還算寬敞,可以雙向車馬并行。
兩邊還有數量眾多的擺攤商販,像吃食、玩具、生活用品等都是隨處可見,換作平時,自然可以方便百姓采購。
可在眼下,這些有竹制或木制牌子的攤位就成了東虜細作的屏障,在道路中間的騎馬追擊的藩子用套索便很難越過攤位套住獵物。
“駕!”
陸毅見到手下接連兩次想要套住目標,都被商販的牌子所阻,便決定無視障礙,策馬直接沖了過去。
即便會直接沖垮幾個商販的攤位也沒有大事,一個攤位全部商品也值不了幾個錢,大不了事后賠償其損失便可。
抓住一個東虜細作,只要確定其身份,便可領取二百兩銀子,若是能夠讓其供出他人,一個純韃子便值一百兩,一個偽韃子值五十兩。
故而藩子們干這種差事就無比的亢奮,即便十個人分錢,還刨去孝敬上級的部分,每人也能分得十兩銀子。
若沒有外派任務,一個月光獎金就能賺到十兩,已經不算少了,起碼能吃上半個月的酒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