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這是反人類,你們這是開原始愚昧的歷史倒車!]
阿美利加談判代表都氣哆嗦了,物資、軍械什么的要不回來還只是經濟損失。
可要是被俘虜的兩萬多大兵贖不回來,估計國內的那些人權組織就要煽動群眾把他罵成臭狗屎,成為歷史的罪人了。
[怕死就別干壞事啊?]
[不干壞事的話,量刑不管是“拘留十五天”,還是“死刑”有區別么?]
琉球代表:[不犯罪,刑再重也跟你們沒關系……你這么激動,意思就是這兩萬多大兵不打算要了是吧?]
[要……]
阿美利加談判代表委屈屈,但是也只能答應下來。
至于如何處理那些在琉球犯罪,以及禍害當地妹子的白頭鷹大兵,那就是國會需要去頭疼的事情了。
除非是兩萬多大兵真不要了,不然估計到最后肯定得妥協。
誰叫之前阿美利加護短的縱容這些大兵在境外犯罪,還美名其曰“國民保護”呢。
這是一個“犧牲少數”還是“拯救多數”的選擇題,但先決條件是被俘虜的大兵必須得救。
這已經不是這些大兵們的個人問題了,而是關乎到阿美利加的面子問題,如果不救的話,估計阿美利加軍隊將迎來大規模的退役潮……特么老子給你們賣命,出事了你們特么居然不救我?那誰還給你當兵?
[既然你們原則上同意贖回俘虜,那么詳細金額到時候根據量刑慢慢再談。]
[估計把他們留在我們琉球服刑你們肯定是不愿意的,可是直接放回去在你們阿美利加服刑我們又信不過。]
[所以我方決定允許貴方以繳納“贖罪金”的形式,將俘虜接回去國去處理,至于接回去是直接放了還是關起來就跟我們沒關系了。]
琉球代表很和睦的表示:[至于“贖罪金”的定價,目前初步考慮是一年刑期一萬鷹刀……]
阿美利加談判代表聽到這個價格的時候,本來還下意識的松了一口氣,一萬鷹刀贖回一名俘虜的話好像也不算太貴?
可是很快他就反應了過來,這特么不對啊?判多少年還不是琉球審判團來定?
要是他們把那些苦主組織起來充當陪審團,那對方豈不是希望判得越重越好?
不能判死刑最起碼也能多撈一些賠償金回去不是?萬一定出個幾百萬年的刑期,那我們還贖不贖了?
[別擔心,我們琉球也是講道理的。]
琉球代表安慰道:[不會判那種幾萬年的刑期,死刑算一百年,無期算八十年。]
阿美利加談判代表又松了一口氣,然后又又反應了過來,一百萬鷹刀一個俘虜那也很貴啊?
可是他有什么辦法呢?他也很絕望啊!
這一場談判,名義上雖然是贖回戰俘,但實際上在那艘“中山號”隱形深潛航母出現的同時,就已經相當于是戰敗國跟戰勝國商談戰爭賠償的問題了,作為“戰敗國”的他們根本就沒有什么主動權。
就這樣,他們都還得多謝人家琉球方,給他們戰無不勝的阿美利加保留了幾分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