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封控三天的,解封遙遙無期,干活干活,沒得放假啊……emmm……)
……
在控方眼中,這一把是穩了!
在旁人眼中,這一把同樣穩了。
但在辯方眼中,這一把可就懸了!
因為新證人林老的指證,可是對楊川方壓倒性的不利。
張偉犯了難,但他不得不糾結一下這件事。
所以整理了證人的發言后,張偉總結道:“你是說,你只是看到了一個穿著花花綠綠襯衫的男人,帶著文小蕓離開了派對。”
“而這件襯衫,你在長青大酒店工作這么久,只看到楊少一個人穿過?”
“是的!”
老人點了點頭,接著道:“其實還有一點,讓我也知道那個人一定是少東家。”
“哦,什么事?”
張偉楞了一下,但隨后很快就想到了什么。
文小蕓為什么會跟著那個男人離開,顯然是因為……他就是楊川方!
老人也不管張偉猜沒猜到,而是當庭說道:“其實吧,當時酒店的人都知道,楊少在追求那個小姑娘,人家小姑娘也沒拒絕這件事。”
“所以你們想啊,能夠帶走那丫頭的人,不是楊少還能是誰呢?”
道理就是這么個道理!
如果是不認識的人,想要帶走文小蕓,那顯然是不可能的啊!
除了楊川方還能是誰?
張偉眉頭一皺,察覺到自己好像無能為力了。
老人的證詞可以說是毫無破綻,起碼他作為目擊證人,提供的線索是足夠了。
要想攻擊老人,必須要拋開證詞本身!
那么能攻擊的點,也就只有一件事了!
“林先生,我想請問,你說自己當時收了酒店大東家,也就是我當事人的父親20萬,所以才沒有站出來作證,對吧?”
“是啊!”
“既然你能為了錢辦事,那么我為什么要相信你這一次作證的真實性呢?”
張偉轉頭走到陪審席前,一字一句逼問:“既然你能說一次謊,難保你不會說第二次謊言!”
“我說的都是真的,這一次我沒有藏著捏著,我當晚確實看到了少東家帶走那姑娘!”
老人好似知道張偉會這么說,當即表態。
“可我不相信你,因為我知道說謊的人,有一就有二,難保這一次你不是為了相關利益,而再次污蔑我的當事人!”
“你個小伙子怎么回事,我說了我看到的都是真的,我也只是將那天晚上的事情都說了出來,伱怎么就不相信呢?”
“林先生,你所說的話,我其實非常懷疑,因為你年紀也不小了,那天很可能看花眼了,為此我認為法庭需要測試一下你的視力!”
“反對!”
就在張偉準備提出要求時,卻被肖百合打斷了。
“王法官,我認為辯方律師在騷擾證人,而且林先生的視力并沒有任何問題!”
“再說了,就算現在林老先生的視力隨著年紀的提升而受到,但案發時是十年前,那時候的林老先生可是很健康的!”
肖百合說著,用一種譏諷的目光看向張偉。
怎么樣,無計可施了吧!
“法官閣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