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許一凡坐在老槐樹下,桌子上放著一摞書,都是沒有賣出去的。
抬起頭,看著頭頂上的太陽,心中腹誹道:“別的男主穿越了,隨便搞點東西,就能賺的盆滿缽滿,我他媽的辛辛苦苦搞了這么多東西,卻沒有人識貨,果然,小說都是騙人的,阿西吧。”
就在許一凡想著要不要去一趟嘉州城,販賣書刊的時候,不遠處一群穿著捕快服飾的人徑直朝這邊走了過來。
許一凡在鎮子里生活了八九年,對這些人自然很熟悉了,他看到朝這邊走過來的捕快,許一凡以為他們要出去執行什么公務的,就沒有在意。
可是,這群人在走到老槐樹下面之后,就停了下來。
為首的是安民鎮的捕頭,姓包,叫包甄,今年三十二歲,卻已經在安民鎮當了十來年的捕快了。
包甄以前當過兵,不過,進入軍隊之后,每兩年就回來了,回來的理由不清楚,包甄一直閉口不言,只是,在一次喝醉酒的時候,說他是被趕出來的,真相如何,不得而知。
包甄回到安民鎮之后,就當了一名捕快,日子過的還算不錯。
安民鎮不大,這里民風雖然彪悍,但是,也極少出現命案,治安還算不錯,包甄也很輕松,在前任捕頭去世之后,他就成為了新任的捕頭。
包甄性格豪爽,可能跟其在軍隊待過有關,這個人沒什么大毛病,就是喜歡喝酒,喝多了就喜歡罵娘,至于罵的是誰,不得而知。
許一凡在很小的時候,就跟包甄認識了,可能是許一凡長得可愛,也可能是包甄一直可能有個兒子,老婆卻生了三個閨女,把許一凡當成半個兒子了,所以,對許一凡包甄還是很不錯的。
“包叔叔,你怎么來了?這是要去哪執行公務啊?”
許一凡站起身來,還沒有說話,就先笑了起來,他一笑,臉頰上的兩個酒窩就露出來了,看起來格外的可愛。
包甄今天沒有往日的和藹可親了,(包甄身材魁梧,皮膚很黑,留著絡腮胡子,一雙眼睛很大,也很嚇人,給人一種不怒自威的感覺,瞧著就挺嚇人的,他不笑還好,一笑就是一嘴的大黃牙,門牙還缺了一顆。)。
包甄從桌子上拿起一本書,隨手翻了翻,面無表情的看向許一凡,厲聲問道:“安然,這些書是做什么的?”
許一凡愣了一下,包甄很少這么跟他說話,覺得有些奇怪,不過還是老實的說道:“售賣啊,包叔叔,要不來一本,權當我送你了。”
“滾,不知道老子不識字啊。”
包甄罵了一句,繼續問道:“書是從哪來的?何人所寫?”
許一凡又愣了一下,回道:“我自己寫的啊,怎么了?”
“你寫的?此話當真?”
包甄那張黝黑的臉,越發的黝黑起來,表情也越來越難看起來。
“這還能有假,除了我,還能有誰能寫出這么精彩的故事。”許一凡不免有些驕傲的說道。
然而,心中卻再說:【裝逼不犯法,反正曹大家和村上春樹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