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以只給原身很少的飯吃。
她可以三番五次的把正在讀書的原身叫回家做家務。
她可以讓原身讀完初中就出去賺錢。
她可以不給原身一分錢,將原身塞進按摩店里,讓客人輪番揩油。
原身的初次是在十六歲那年,身無分文,辛苦工作了一個月,老板一毛錢不給把她趕走。
然后她一個人在街上,太餓了。
餓了好幾天了,為了一頓飯把自己賣了。
十八歲,原身被后媽和林超俊和馮立鵑以六萬六彩禮的價格,嫁給了隔了一條街的打麻將時認識的男人,男人比她大六歲,對她很好,會請她吃飯,給她買新衣服,也會在她被欺負的時候幫她出頭,還會在她生病的時候帶她去醫院看病。
于是原身從了。
就如同她的母親一樣,原身也自己遇到了救贖,然后懷孕了被帶回了男人的老家,生了孩子,坐月子,帶孩子,一年到頭見不到男人一面,也見不到一分錢。
唯一比母親好的是,見不到面,男人就不會打她。
只是她一個人帶著孩子,二十不到的年齡,就變得蒼老麻木。
花一樣的年齡還沒開就凋謝了。
原身三十多歲就死了,猝死于長期營養不良和疲勞過度。
死后,原身遇到了主神,許下了自己的心愿,幼年時和弟弟一起挨打,最后卻只有她活了下來,而她報警之后,后媽和爸爸也沒有受到什么懲罰,這件事她一直耿耿于懷,所以她許下愿望,保護好弟弟,她想和弟弟一起好好活著,像個人一樣的活著。
林諾睜開眼,低頭,看著自己的小手。
現在原身和弟弟都才九歲啊。
九歲的孩子,滿打滿算也就小學三年級。
兩個九歲的孩子,林超俊和馮立鵑是法律上的監護人。
就算是報警了,警察對兩個人也不過是批評教育,然后讓原身和弟弟給他們回家。
除非鬧出人命。
可是想想前世鬧出了人命,原身弟弟死了,結果林超俊以家屬的名義出具諒解書,最后馮立鵑不也沒坐牢嗎
說白了,這兩個人是原身和弟弟的父母,有父母的名字法律就奈何不了他們。
而等林超俊老了,要是原身和弟弟沒被打死,還要給他養老送終。
這時,林承收拾好東西過來了。
他一看林諾還沒有收拾東西,急了,“姐,你快點啊,一會兒爸爸回來我們就跑不掉了。”
林諾點點頭,但是沒有收拾東西,只是去主臥里面拿了錢,帶著林承走。
說是跑,但是林諾也沒帶林承走多遠,只是在路邊買了點燒餅,尋了個公園在里面坐著休息。
林承一口氣吃了三個燒餅,林諾喂了他一點礦泉水就不準他吃了。
原身和這孩子一樣,餓了太久了,肚子里沒一點東西,有吃的了就會不知道飽,再吃下去會撐破肚皮。
林諾將燒餅和水收起來,“緩一會兒,等肚子不鼓了再吃。”
“嗯。”
林承眼睛上還是腫的,只能睜開一半,那是昨天林超俊喝醉了,嫌棄林承擋路,一拳頭打的。
林諾拿出消腫的藥膏,給林承涂上去,“小弟,我跟你說,咱們要想好好活下去,就必須要健康,有力氣,以后不管發生什么要先護住自己,知道嗎”
“嗯。”林承點頭,過了一會兒,他怯怯的拉了拉林諾的衣袖,“姐,我們今天晚上在這里睡嗎”
“不,我們晚上回去。”
“我不要,不要回去”
一提到回去,林承怕了。
爸爸后媽那么兇,天天都打他和姐姐,他昨天的傷都還沒有好,他不想回去。
他著急的抓著林諾“姐,我們已經逃出來了,不回去好不好”
“我們逃不了。”
林諾無奈的嘆一口氣,“小承,我們只有九歲,沒有人會收留我們的。”
“我們我我們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