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都是姓紀的人。
雖然魏凌不可能在紀莊這邊都有人,但卻可以通知紀莊領導的領導的領導。
“走啊!”
紀秋雪靠近宋啟明,表情焦急,低聲說道。
她見到宋啟明打電話了。
但是,就算宋啟明有人,那也是海州市的人。
縣官不如現管啊!
“別想走!”
這時,關曉靜發狠道:“今天你走不掉!”
話雖然說得狠,卻也不敢上前。
紀秋雪看了一眼關曉靜,銀牙緊咬,她曾經大病的時候,都沒見關曉靜這么緊張過。
宋啟明跟那些混混僵持著。
他能輕易的干翻這些混混,但沒必要——等正主出現。
沒多久,黃毛領著一個人,從正門處走了出來。
那個人的身材魁梧,足有一米九五。
但最引人注意的,還不是他的身高和身材,而是他手上的東西。
一根槍!
農村里面打獵用的獵槍。
一般而言,里面裝的都是彈珠或者是碎石。
這種獵槍,要說對人的殺傷力,在手槍之上。
縱然手槍威力更大,但人體承受力度也就那樣,獵槍裝碎石,可以打出來一大片。
別管什么人,一槍下去,渾身彈孔。
“媽的,我看誰敢動我方家的人!”
那魁梧的男子罵罵咧咧,一雙眼睛中冒著冷光,直接把獵槍對準了宋啟明。
跟宋啟明距離較近的紀敬明夫妻兩人,嚇得臉色一白,急忙的往后面退去。
他們是地道的村里人,對這種獵槍了解。
紀秋雪也臉色大變,抓著宋啟明手臂的玉手猛地一緊,但卻沒有后退半步。
那魁梧的男人叫方凌,是方煜的叔叔。
方煜父親在外發展,沒在紀莊內。
這出頭的事情,自然就落在方煜叔叔頭上。
“槍?”
宋啟明看著方凌,伸手往口袋里面摸了一下,面無表情的從口袋里掏出來一個東西。
這東西呈現出來烏黑色,整體橢圓形,還帶著一個拉環。
手榴彈!
這東西赫然是手榴彈!
宋啟明給孫悟空了兩顆手榴彈,剩下的三顆就放在了儲物空間里。
現在,拿了出來。
“獵槍很了不起嗎?”
宋啟明冷聲說道,手里握著手榴彈,冷眼看著方凌。
“手榴彈!”
望見此物,方凌頓時失聲叫道。
那些混混聽到這話,都是大吃一驚,忙不迭的往后面退去,臉色慌張。
讓他們打架,他們不怕。
但讓他們死,他們怕的要死啊。
誰敢跟拿著手榴彈的家伙打啊!
紀敬明夫妻兩人更是大驚失色,急忙退回房間,并且進入了最里面的房間。
紀秋雪驚異的望向宋啟明。
怎么會有手榴彈這種東西?
他所謂的生意,莫非是……
一瞬間,紀秋雪的腦海里,閃過諸多念頭。
但是到了最后,全部化作一股暖流,流淌在心間。
不管他做什么,但至少,在此刻,為了自己,把手榴彈拿了出來。
這若是被舉報了,那就是私藏軍火的大罪!
可是,他卻是一無所顧,毅然決然拿了出來。
有這樣一個男人,如此的對待自己,自己還能奢求什么?
紀秋雪本來抓著宋啟明手臂,現在變成了挽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