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人南也注意到了。
聞人奚完全沒有動那一塊錢的意思,反正吳翠芬是背著聞人南給她的,她可不愿意花在聞人南身上。
雖然不多,但聞人奚寧愿買了東西送給吃不起飯的孤兒,也不想花在聞人南身上。
逛了一圈,聞人南就找借口說要去看看買點東西送給聞人奚當結婚的禮物,作為驚喜,不能讓聞人奚看到,要等到結婚的那天才行,然后就一個人離開了。
聞人奚""
這理由真不走心。
原主當初還信了的。
聞人奚大概能猜到她想做什么,想了想就跟了上去。
聞人南并沒有直接去目的地,而是先找了個偏僻的角落給自己換了個裝扮,臉上也擦了灰,不是特別熟悉的人看到她,都不可能相信眼前這個像是懷孕了的中年婦女居然是聞人南。
換好了東西,聞人南就探頭探腦,避開人走了。
聞人奚輕松地跟在她身后,并沒有讓她察覺到不對。
一直到看著她進了一個有名的鬼宅,這才停下步伐。
這家原本是個大戶人家,只不過運動中一家子都沒了,從上到下,一共八口,全部沒了,最小的只有六歲而已,因為一家子死得太慘,這里就變成了有名的鬼宅,陰森森的,基本沒人過來。
聞人南過來這里,想來這屋子里定然是藏了什么珍貴的東西了。
事實確實像聞人奚想的那樣。
這家原本是大戶人家,否則也不會在運動的時候遭殃,家里確實有些家產,但不過當初運動的時候家里就幾乎被翻遍了,值錢的東西早就被人拿走了,那么聞人南要找的就是主人家藏起來的金子和錢。
那算是主人家給自家留的后路,聞人南根據上輩子的記憶知道,主人家當初那個六歲的孩子其實沒死,逃了出去,多年后才又回到老宅,取出了長輩藏起來的金子和珠寶,這件事當時還上了新聞,所以聞人南才會知道。
她現在就是過來找金子的。
至于她現在拿走那些金子和珠寶,主人家那個六歲的孩子回來后找不到要怎么辦,那就不在聞人南的考慮中了。
老天爺讓她回來,又讓她在去世之前看到那個新聞,這不就是專門送給她的金子嗎原本藏起來的這些東西就是誰找到算誰的,誰讓那個孩子現在還在外面躲著不敢回來,那就便宜自己了。
聞人南按照新聞中說的打開主臥床頭下的地磚,挖了一會兒才終于挖到一個木箱子,頓時驚喜地捂住了嘴。
這可是金子啊
聽說好幾根金條呢,還有一些珠寶首飾
發了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