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時間緊迫,在來到鎮辦公點后吳非就把盒子交給了袁三胖,囑咐他是不是觀察下盒子里的香灰有沒有再變色。
吳非接過盒子,這次里面的香灰還是有點變黑,但是過了這么長時間后也只黑了一點,說明詛咒已經被拔除得差不多了。
沈行切換巫妖身份確認了一下“上面的詛咒已經沒有了。”
吳非點點頭,打開了竹筒。
竹筒里裝著一塊泛黃的布帛,上面用墨筆寫著字。
吳非快速瀏覽了一遍,這上面所記載的內容,更像是一則地方志怪故事
上面記載著,過去這個地方叫做祝山縣,祝山縣城臨河而建,河中有水怪,水怪食人,且會攪動水災,并且水怪可以制造蜃境,使居民在昏昧之中驚悸而亡,不能反抗。縣城附近常常一個村、一個村地被這水怪地被這水怪吞食。
為水怪所害的人,即使靈魂也不能超脫,常常受其折磨,或者化為其倀鬼這些痛苦、恐懼似乎都變成了滋養這水怪的養料。
縣城及周邊居民都為此而恐慌。
水怪過于邪惡殘戾,后來人們在某種未知的指點下終于找到一個辦法暫時困住了它,也第一次看到其全貌
這水怪形容極為可怖,身子像一條被剝了皮的蛇,腦袋處卻長了一張類人的臉,它身長近百米,上半身長有四只腳爪,在水中時如同水蛇一樣游動,上岸后則憑借那四只腳爪爬行,姿態類似大鯢、蜥蜴。
人們從未見過水怪,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東西,要怎么對付,只覺得它可怖難以直視。
人們想了很多辦法,都無法徹底殺死這水怪,砍掉它的頭,它還能迅速再長出新的頭。斬斷它的身子,他的下半身也能再迅速重新長出。
而它被斬掉的尾部竟然馬上長出了新的頭和四肢,成為一個小號的、更像大鯢的黑色怪物,快速逃回到水里。
人們不敢再隨意嘗試,害怕最后弄巧成拙。
最后是住在祝山里的祝族祭司等人想了一個辦法。他們取了那怪物七寸的骨頭與它的心臟,一起煉化成一截烏木,貼上紅紙封印,并向這小像許諾只要它不再為禍,答應奉它為神,為它建廟宇,塑人身像,讓它每年享用供奉與祭拜。
而后砍下怪物原身的頭顱,與它之前被砍下的兩個頭顱一起,埋在北山山坡之上,在那上面起廟宇,塑神像。
又斬下它的尾巴丟到南山山崖之下。
把它的身體埋到縣城最繁華的街區之下,每日受萬人踩踏。
最后祝族祭司將那心臟與七寸脊骨煉化成的烏木和記錄著這段過往的布帛一起收好封印起來,由祭司代代看守,不得疏忽,也不許任何人打開封印。
如此一來,怪物身首異處,原身被分成了四個部分,各自鎮壓,永遠不能再生復活。
這樣恩威并施之下,怪物再沒有作亂。
布帛的最后有另一種字跡用紅色的墨寫著
一定不要揭開烏木上的封印;
那塊烏木可能保留著怪物的意識,無論它說什么,都萬萬不能聽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