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畜生我恨不得把他千刀萬剮我三妹當初不嫌棄他窮,那么堅決嫁給他,他竟然這么對待我三妹他的心是石頭做的嗎他怎么可以這么狠”
王向紅的尸體已經被運回了公社,并進行初步尸檢。
王向志第一時間被通知去辨認,他就看到了尸體表面的情況。
根據法醫目前的初步鑒定,王向紅身體上有多處毆打傷,僅從外傷看,曾經肋骨骨折。
現在可以初步判斷,王向紅以前經常受到傷害。
至于內部傷勢如何,還得進一步解剖。
一般情況下,家屬是不愿意簽署解剖協議書的。
可王向志沒有猶豫,顫著手簽了,他必須要知道自己三妹到底遭到什么樣的罪,一定要讓曹亮死無葬身之地。
曹亮毆打的地方都很有技巧,全都是衣服遮蓋,不會露出的地方。
那些地方沒有一個地方沒有被打過,到處是瘀傷,可露出來的地方,卻完好無損,只能看到后腦勺的致命傷。
正如曹亮所說,后腦勺的傷確實是意外磕到的。
曹亮毆打王志紅時,在踢踹時候,王向紅不小心磕到了腦袋。
而曹亮之所以動手,僅僅是因為王向紅初一要回娘家,他聽著不順耳就把王向紅給揍了。
就跟平常一樣拳打腳踢,只是這次失誤了讓王向紅撞了腦袋,一命嗚呼。
王向志憤憤不平“那個男人自己沒用,就把臟水全潑到我三妹身上。在外頭演得好,好似對我三妹多好,在家里卻是對她拳打腳踢”
曹亮大約是受到母親的影響,不敢讓別人知道自己有家暴的習慣。
因此每次拳打腳踢都是找地方,且每次都跪下來求王向紅原諒,說自己再也不會這么做。
王向紅就這么一而再再而三地原諒她,并且從來沒有告訴過家人和朋友。
曹亮是從什么時候開始毆打王向紅已經不可考證,用他的話來說是從王向紅懷孕且流掉之后開始的。
他覺得那個孩子不是他的,是王向紅在外頭偷人才懷的。
所以看王向紅越來越不順眼,一有不滿就忍不住動手。
王向紅每次哭完又原諒了他,也沒有告訴任何人,且配合他減少外出,甚至連自己最好的朋友都斷了關系。
這不僅沒有獲得曹亮的尊重,反倒變本加厲,覺得王向紅更好欺負。
之所以沒有讓王向紅跟鄭英聯系,也是擔心她被鄭英蠱惑,跑公社找男人把他給綠了。
可依照公安的經驗,曹亮對王向紅拳打腳踢的時間肯定要更早。
唐青青聽完王向志和審訊公安的話,心里很不好受。
而且經過調查,傳言中王向紅個人作風不好,也是經不起推敲的。
很多消息并沒有證據,大家更多是覺得她那么好打扮,覺得不是正經人,然后覺得她經常給男人拋媚眼。
實際上,誰也說不出具體她做了什么見不得人的事。
跟男人拉拉扯扯確實有,卻也是那個人想要耍流氓,拉著王向紅不放。
后來被人瞧見了,為了面子卻說是王向紅勾引了他。
將王向紅打為之后,她做的每一件事都變成了別有深意了。
村里很多人都認為,一個條件那么好的姑娘,憑啥會嫁給一個窮光蛋
還不收彩禮倒貼嫁妝,要不是這個女人哪里不好,怎么可能會吃這個虧。
在這預設之下,也就產生了偏見。
所有種種疊加,造成了這個女人的悲劇。
曹亮殺人之屬實,而且后來還想害死唐青青幾人,肯定是要吃花生米了。
這種人死有余辜,只可惜了王向紅的生命無法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