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這是第一次撿到錢,我白占了便宜,不管占了多少,都是開心的。
可有了第一次,就會有貪心的第二次。
妹妹又撿到錢了。
又是一張紅通通的百元大鈔。
我意識到了事情的不對勁,但我問了幾次后也就沒有再問,下午,我們都會從老爸店里出來,哪怕有時候可以玩電腦,也會選擇把電腦讓給老爸。
我們有了錢,可以自由自在地出來逛街玩耍。
牽著妹妹的手走在路上,我們肆無忌憚地暢所欲言,度過了我們假期中最為開心的一段時光。
但是,幸福的時光總是那么短暫。
開學報道的前一天,下午,我們還是出來玩了,明明已經寫完了全部的作業,本該渾身輕松的我卻還是心事重重。
走到轉彎口,我回頭看了一眼,妹妹問我在看什么。
我搖頭,沒什么。
只是覺得,今年春節,我們不會有壓歲錢了,撿到的錢,也只不過是提早給我們的壓歲錢罷了。
腦中莫名出現了這個念頭。
“這次撿到的100,給你20,再請你吃肯德基的雞塊。”妹妹在第二次撿到錢時這么分配。
我不同意,妹妹撿的,妹妹應該多拿,就和以往考試,誰得了獎勵就能先挑雞腿,就能拿多出的5一樣。
雖然有差距,但并不大。
70和30,差得太多了。
給我20塊,雞塊差不多是10塊,加起來就是30塊,還不到70的一半,妹妹也太貪心了吧。
“我要40塊。”我威脅起妹妹,“不給我40,我就把你撿到100塊的事告訴奶奶。”
告訴了奶奶就等于告訴老爸,有什么事,奶奶都會第一時間和老爸說。
妹妹害怕被父母知道,同意了,又在買完肯德基的雞塊后反悔了,雞塊漲價了,漲了5。
“再給你25吧。”妹妹討厭我的斤斤計較,“要不是我撿到了,你一分錢都沒有,知不知道。”
知道。
我當然是知道的。
可在一切被揭穿前,我是什么都不知道的。
我相信是妹妹撿到了錢,催她再多分我一點。
“好了,那給你兩塊總行了吧。”
還行吧。
如果是我,我會分一半給妹妹嗎在讀初中之前,我可以肯定地回答,會,但現在,我也變得貪心起來。
因為,我也有想要得到的東西。
但至少,一開始我就會選擇分40塊給妹妹。
手機只有我一個人擁有了,那又有什么意思
我給誰發消息去
可笑。
攢錢,我想要攢錢買手機,買個能拍照的手機,便宜一點的三四百也夠了,不過我想要好一點的,五六百還是七八百,加上過年的壓歲錢夠是夠了。
可買完手機,不會有多余的錢可以像這樣出來買東西吃,出來玩了。
況且,妹妹說“我不想要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