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什么公司和產品是不可能倒閉的,馬克扎克伯格突然想到了他創建臉書之后,打敗過的那些對手。
比如Myspace,這家創建于2003年的社交網站,曾經一直是臉書的直接競爭對手。最開始的時候,Myspace沒有對臉書做足夠多的重視,因為臉書的起步時間晚,涉及的用戶群也都是大學生。
可是之后呢?
Myspace變成了全球第二大社交網絡,而臉書則是全球第一。
不要小看第一和第二的差別,在2006年,Myspace被新聞集團以5.3億美金收購,而同年,谷歌對臉書開出了23億美金的報價,可馬克扎克伯格沒有賣。
至于現在,臉書的估值已經超過百億美金,而Myspace的估值只有10億美金,這就是第一和第二的差距。說一句贏家通吃,并不為過。
一番討論下來,馬克扎克伯格終于感覺到了問題的嚴重性。
在企業發展的初期,自然是要用產品來打敗競爭對手,但是到了后期,產品已經做到了極致的時候,就需要使用資金來收購競爭對手,將對手扼殺在搖籃之中,甚至還能夠因此而獲利。
臉書的發展模式已經固定,它就是一個社交網站,不同于硬件制造商,它就算玩出花來,也只是一個社交網站。所以,后來的臉書才不斷投資其它產業,以求提高自己公司的市值,提高營收額。
“蘋果公司值多少錢?”
問出這個問題的馬克扎克伯格,已經決定了要收購ins,但并不僅限于ins,他還要收購創造了ins的那個學弟。同樣是哈佛大學計算機專業的學生,聞鳴本來就是馬克扎克伯格的學弟。
商務部的負責人說道:“很遺憾,我們無法收購蘋果公司,因為ins這款產品,已經不屬于蘋果公司了。”
一番介紹之后,有關蘋果公司、泰蕾莎羅伊、ins的關系才被馬克扎克伯格理清。馬克扎克伯格的消息原本不至于如此落后,一切都是因為ins發展的太快了,包括它的上一次融資速度,也遠遠超出了正常公司的融資速度,當然,還超過了很多公司第一次融資的金額。
“4.7億美金?”馬克扎克伯格皺起了眉頭,說道:“我想,我們如果要收購ins的話,肯定不止這么多錢吧。”
有人回答道:“實際上,我們初步估算了一下,ins目前的估值,應該在7.5億美金左右。但如果我們這個時候不對他進行收購,以它目前的發展速度,很快,我們就需要投入更多的資金。”
臉書收購ins,是因為ins對它有了威脅,只有1000多萬用戶的ins尚且能夠產生威脅,那等過幾個月,ins的用戶數量變的更多了呢?
威脅越大,想要收購時要付出的代價就越大。
馬克扎克伯格問道:“你們有什么想法?”
投資部門的負責人說道:“股權置換,以及部分的現金。”
馬克扎克伯格又問道:“可我們賬面上的現金,應該已經不多了吧,而且,我們還需要發展。”
“我們沒有錢,但有很多有錢人,希望能夠入股我們的公司。比如,那個來自于華夏的李家城,他手中還有一部分的優先融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