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的這些田地,其實在京城時,林遠秋心里就有了盤算。
反正捐給族里當族田是肯定的。
只不過族田分祠堂田、寺廟田、墓田、祭田,還有學田。
其中祠堂田、寺廟田、墓田的收成,基本用作族中各項祭祀的花銷。
而祭田的收成,則用來賑濟貧困族人,比如施醫藥、施糧食、施棺木等等。
至于學田,顧名思義,自然是用來興辦族學或者私塾,以及資助族中子弟的束脩和應舉赴試的費用。
就像林遠秋上族學的那會兒,請王夫子的束脩,還有當年去縣城參加縣試的路費,以及每年獎勵學業優異學子的筆墨紙硯,都來自學田中的產出。
如今族里就有林有志當初考中秀才后,捐贈的十二畝學田。
既然是學田,那么當時去衙門登記時,就規定了這些田地的具體用途,按照本朝的律法,既然定性為學田,那么他的收入,只能歸作族內子弟的教育費用。
其實專田專用可不止學田,其他像祭田,祠堂田這些都一樣。
這是朝廷為了避免出現族事糾紛,才下的規定。
是以,凡族中田地去衙門登記時,必須講明用途,之后都不能擅自挪做他用。
這也是林遠秋在捐贈之前,想著該給自家捐贈的水田作個怎樣定性的原因。
時下學成出仕之人惠及族人時,都以興辦族學、捐贈學田為主。
那日在瓊林宴上,林遠秋就聽好多同年聊過此事。有族中尚無族學的同年決定開辦族學,而族中已有族學的同年,則準備壯大族學。
畢竟當下講的是“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所以,要想把宗族發揚光大,在時人眼里,讀書入仕才是關鍵,
對于同年們的做法,林遠秋也是認同的。
不過他并不準備像他們那樣做。
這幾年,族里學田的收入,一直都夠族學的開銷,且每年都還有剩余,所以實在沒必要再增加族中學田的數量。
何況,承辦族學一直都是林有志惠及族人的善舉,自己沒必要插上一腳,從而分薄了人家的功勞。
再則,林遠秋這個人比較現實。在他看來,念書出仕固然重要,可讓族人們的生活水平提高也同樣重要。
就拿念書來說吧,若家中吃飽飯都成問題,還有誰會想著送孩子去族學念書呢,畢竟族學免的只是束脩,像筆墨紙硯和書本啥的,都得自己負擔。
是以,家中貧困的族人,肯定不會義無反顧的送娃兒去念學的。
就像當初的自己,沒有書,沒有筆墨硯臺,若不是自己一定要去,以及他爹扛麻袋給他置辦了學習用品,恐怕自己在族學中也堅持不了多久。
更沒有今日的成就。
所以,林遠秋覺得,讓族人吃飽飯,不用一有銀錢就想著買糧食填飽肚子,也同樣是光大他們林氏的前提。
所以此次家中捐給族里的水田,林遠秋給它的定性就是祭田。
且林遠秋還準備與族長和族老們定下規定,那就是自家所捐贈的祭田,其收成的九成,都必須賑濟給族里的種人,一是五歲以下的孩童,二是族中五十歲以上的老人,最后一種就是從懷孕到生產這一時間段的婦人,包括做月子的一個月也算在內。
且不分哪一家哪一戶,只要家中有符合條件的,那么就可以從祭田的收成中領取一定的糧食,做口糧之用。
林遠秋知道,若按照自己的想法,那么就現下家中的十八畝水田,肯定遠遠不夠,所以他還得再買些田地才成。
這也是前段時日給春草置辦嫁妝時,他向牙儈打聽水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