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貝里斯小姐開心地吃著這份午餐時,布萊恩就說“你說,你還是想和丹尼斯一起生活,對嗎”
貝里斯小姐的眼神中露出一絲痛苦,還有一絲希望“是的,布萊恩,我只希望和丹尼斯一起生活我知道丹尼斯和安東尼太太一起生活沒問題,她會像照顧自己的孩子一樣照顧他,但我還是舍不得他。”
“我現在很難見他一面,安東尼太太住的離東區太遠了”
布萊恩有些不耐煩地說“丹尼斯離東區越遠越好這兒的環境根本不適合孩子的成長,如果你為那孩子好,就應該贊成這件事兒”
貝里斯小姐不說話了,又過了一會兒,布萊恩才說“我可以替你想想辦法給你在好社區找一所房子,讓你和丹尼斯生活在一起,完全由你照顧丹尼斯,直到他夠年紀去上寄宿學校以后你也不必去雜貨店工作了,我會供養你們。”
貝里斯小姐抽泣了一聲,眼睛里滿是喜悅。
貝里斯小姐是布萊恩的情人,至于丹尼斯,其實是他們的孩子,那孩子才兩歲半這件事要讓布萊恩來說,完全是他年少不懂事時犯的糊涂
貝里斯小姐比他大三歲,在他12歲那年,就到他家的雜貨鋪做店員兼雜役女仆了。其實也說不上是什么工作,就是家里店里,有什么活兒就做什么活兒。
不得不說,貝里斯小姐是個挺耐看的姑娘,或許算不上什么大美人,但也很有自己的動人之處。在當時的布萊恩心里,這個溫柔清秀的姐姐,是非常可愛的姑娘。所以當他進入青春期,很自然地就將目光投注到了她身上。
兩人偷偷在一起時,他才15歲后來他去律師學校上學,又在律師事務所做學徒,數年間,他們都糾糾纏纏說實話,在布萊恩做律師事務所的學徒時,就有點兒想擺脫這個姑娘了。
時間長了,他有些煩了膩了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漸漸發現這姑娘其實比表現出來的有心機的多貝里斯看起來很單純軟弱,完全是任他擺布的,一顆心也全在他身上。但仔細想想,這些年很多時不都是如她的意了么
甚至,在他上律師學校的最后一年,某一天里,他禁不住她的反復哭訴、自憐自哀,真的就和她秘密結婚了。當時他的想法,和一個身份如此卑微的女人結婚,還是太丟臉了,不能被人知道。要是被人知道了,說不定還要阻礙自己的前途呢
但他也確實對她有些心軟,出于某種男子漢的心理,當時就覺得結婚也不是不行。反正將來他獲得成功了再公布,也就不會阻礙前途了。
現在想想,當時的自己實在是太愚蠢了一個小有所成的律師,他的婚事是一樁多么好利用的買賣啊選擇一個好的結婚對象,足夠他少奮斗三十年,甚至直接走到終點奧斯汀小姐就是那樣的結婚對象。
布萊恩想要和貝里斯和平地解除婚姻,現在已經能夠離婚了,離婚的費用雖高,但那是對底層人來說的。阻礙中產階級離婚的從來不是離婚的費用,而是社會習俗之類的東西。
但貝里斯不同意,而貝里斯不同意,布萊恩要么只能放棄,要么就得走上訴的路子。但問題是,那樣大張旗鼓的離婚案件,肯定會被報道的如今為了離婚鬧到要對簿公堂的,還真是挺稀奇的。
到時候所有人都知道了,他就社死了,前途也不會有了。
為了讓貝里斯知道厲害,他將他們的孩子交給了一個專照顧孩子的婦女,又停了給貝里斯的生活費,希望她能服軟這也是貝里斯小姐會在羅森雜貨鋪做店員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