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他,在補習班時看到我,沒有像那些好衰的男仔一樣對我指指點點,而是鼓勵我要自信地站直身體,展示上天賜予我的美好身材,不需要這樣含胸駝背妄自菲薄”
“他當初明明答應我說會處理掉所有底片的了,為什么現在還能打電話過來,說是我如果不給他掩口費,他就要把我的照片賣給記者,讓全世界都知道我、知道我拍過這樣的照片”
“為什么他還能留下底片的不,我不能讓人看到這些照片,我沒有這些照片”
“你這是潛意識地,想要掩埋掉這件不想回憶起來的事而已。”看萬嘉湄越說越激動,李思詩雙手按住她的肩膀,示意她先冷靜下來。
這種下意識否認就像是自己上輩子所知道的那樣,東窗事發之后,萬嘉湄對此的第一個想法,就是聯合家人一起否認掉這件事。
然后等到事情越鬧越大之后,萬嘉湄就會忍不住和那個曝光她艷照、害得她五強不入的人渣前男友上庭對峙。
但對于這種肖像侵權的案件,法院自然也是有要求的首先,你得承認自己就是這個案件中的受害者。
否則按照規定,作為非受害者的萬嘉湄,是沒有權利去起訴對方的。
而到了這個時候,不管她怎么做,是轉口承認還是繼續否認,就都只會是淪為媒體和港城市民的笑柄了。
所以李思詩才會覺得萬嘉湄處理這個事情的應對方案實在是做得太差太差不過這樣的困局放在任何一個時代,對于一個女孩子來說也都是極其棘手。
換作是自己,大概也就是只有兩個應對方案。
一是既然否認就否認到底,無論別人怎么冷嘲熱諷也都得不當回事,先維護好明面上的一切,然后再想方設法銷毀證據不過這對于一個普通家庭出身的年輕女孩來說,就算心理上做到了,手段上也是很難做到。
畢竟港媒為了搏眼球是什么事都做得出來,想要從那些人手里壓下這種一看就知道會大爆特爆的新聞,權錢勢缺一不可。
而且就算真的能用力量去壓下了照片的流出,但那些流傳出去的風言風語,也不是死不承認就可以解決掉的。
為今之計,就只有寄望于第二個辦法打受害者牌。
人天性喜歡追逐八卦,但人也多少會有些許惻隱之心,年少無知做錯事并不可怕,最難得的就是知錯能改。
不會有全部人都傾向于一邊的情況出現,所以面對這種明明是受害者也會被罵的事情,就需要盡可能地拉攏“盟友”,形成自己的對抗勢力。
因此,在面對萬嘉湄聲淚俱下的“我現在應該怎么做才好”的自我責問中,李思詩輕輕地,按上了她那仍然帶著細微顫抖的手背“你現在最應該做的,就是去找到和你簽約的高層,說你要退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