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少峰道:“三萬萬兩白銀。”
朱瞻基噗嗤一聲笑了出來,咳了半天才指著楊少峰道:“三萬萬兩白銀?虧得你敢想!
且不說倭國一年的賦稅能收上多少白銀,就算是那石見銀山還在倭國手里,他們又得用幾年的時間才能挖出來三萬萬兩白銀?”
楊少峰陰沉著臉道:“我管他去死!三萬萬兩白銀,一文錢都不能少!賠不起,可以,拿他們的關稅來擔保。
為防止類似此次的不愉快發生,我大明應派員于倭國京都設立總領館,監督指導倭國朝廷,凡倭國兵馬超過一萬人以上的調動,須經由我大明總領事同意之后方可;
除島根及以南諸土地割讓之外,倭國須另外通商口岸,供我大明商人往來,商稅稅率特許為三十稅一,不與倭國商人相同,以示天朝百姓之貴。
另外,凡持我大明戶籍之百姓,若于倭國行走經商之行有違律或與倭國之人有沖突,倭國上下不得自行處置,須經由我大明官員親裁,俱依大明律及《洪武大誥》為準。”
朱瞻基眨著眼睛瞧了楊少峰半天,又想伸手去試試楊少峰的額頭是不是燒壞了:“你確定你要提出這些要求?
咱們先不說之前讓倭國割地之事,也不提這三萬萬兩白銀到底能不能賠得起的問題,就說你提出來的這什么總領事吧,你確定倭國人能同意?
人家倭國是藩屬國沒錯,但是人家的兵馬怎么調動,是人家自己的事情,哪怕是你仗著皇爺爺的名頭去干涉,也總比弄個什么總領事出來干涉人家的兵馬要強一些吧?
還有,商稅稅率的事情,問題不大,我大明百姓比倭奴高貴也是應有之意,但是你確定要把這兩件事情掛在一起?
還有最后一條,你確定不是在給大明的商人招災惹禍?換個說法,如果大明商人與倭國人有了沖突,人家明知官府不得處置,還會老老實實的去找官府么?難道不能直接殺人滅口?”
楊少峰斜眼瞧著朱瞻基道:“你覺得這些條件太過分了?我倒是覺得這些條件很良心,一點兒都不過分。”
楊少峰當然可以拍著良心說這些條件不過分——《馬關條約》之《講和條約》十一款,《另約》三款,《議訂專條》三款外加《停戰展期專條》兩款,可比楊少峰提出來的這些條件更過分!
朱瞻基搖了搖頭,說道:“你還是換一換吧,這也太欺負人了。若是換了我是倭國天王,這些條件我是一個都不會承認的,大不了就魚死網破,以倭國全國之力與你爭斗。”
說完之后,朱瞻基又問薛斌等人道:“你們怎么看?”
薛斌瞧了瞧楊少峰,又瞧了瞧朱瞻基,斟酌著說道:“我是大明的永順伯,若有人這般欺凌大明,那我必然是要死戰到底也絕不妥協。
不過,現在是咱們楊翰林提出來的這些條件,而且這些條件又是針對倭國的,我覺得應該沒什么問題?”
吳英點頭表示贊同:“永順伯說的對,反正這是針對倭國的,跟咱們有什么關系。回頭哥幾個點齊了兵馬,陪著楊翰林去倭國京都。若是他們同意了,那也就罷了,若是膽敢迸出一個不字,那就直接滅了倭國!”
徐景昌頓時指著吳英笑了起來:“你倒真是沒虧了你那犟驢子的小名兒!你也不想想,咱們一共帶了多少兵馬?咱們殺得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