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存的方式
部分員工表示“只要一部作品讓我產出的情緒能量多于我買這部作品支付的能量,我就等于是白撿一份閱讀觀看權啊,肯定要買。可以把銷量高的作品全買一遍,基本不會虧。負司里的高銷量作品質量是真的好,都是能引動大家真情實感的。”
負司內售賣的非實物類作品包括負司制作的,也包括員工自制的只要有“長期保存權”購買項,且購買者買了長期保存權,則直至購買者或創作者與負司徹底解約,也就是靈魂消散為止,購買者身處負司內期間都可以隨時、完全不限次數地重復翻看或使用。
所以同一個負司員工不會重復購買同一個此類作品。但因為負司經常進新員工,于是同一個作品在創作者還活著時會一直帶給該創作者收入。
而當創作者死后,多數作品會隨之陸續消失,但有少數激發出了負司員工大量情緒的杰出作品,會進入負司的官方能量商城,由負司出能量維持其繼續存在,使其成為負司內的長期甚至永久商品。其所有權和后續收入都歸屬負司。
還有更少數的作品在失去創作者后,甚至在創作者生前,能化為情緒場,創造更多的、不在負司掌握范圍內的能量價值。
負司“在我這里,能量、情緒是最根本的存在。你們用五感接觸那些作品時,以為自己接觸到的是文字、圖畫、聲音等,但本質上接觸的其實都是基于情緒誕生的能量,而情緒一定要有載體。”
負司“創作者的魂體是其每一件作品最天然的載體。當創作者死后,載體消失,一般作品也便自然消失如果是多人集體創作的作品,則該團隊中的每一個人都可以成為載體,作品消失的時間則是團隊最后一人死亡的那一刻我沒有辦法留存干巴巴的字或者圖或者聲音等,除非我自己耗費與創作那些作品差不多的能量去成為那些作品的新載體,但我通常不樂意那么做。”
負司“可一個作品如果引動了很多員工的情緒,且這些員工在欣賞那作品的同時,自己產生了更多的想法或者叫創作,那么這些員工便可以與這作品的最初創作者一起成為該作品的載體。這種情況可以視為有先后順序的、變相的集體創作,就能在最初創作者死后,讓作品因其他載體還活著而繼續留存了。”
負司“你們可以看到,這類最初由某員工創作的作品當放入我商城后,售價都很低,明顯比直接、完全由我制造的低。你們購買后直接因其產出的初級情緒能量經由我處理后反饋給你們的純凈能量經常比售價多,多幾十倍,甚至多上百倍,就是因為這些作品得以存在的主功勞不在我,而在你們。”
負司“我只是把你們希望它們留存下來的情緒匯總起來,穩定住了這些作品的存在。名義上這部分商品屬于了我,實際上,它們屬于為它們投入了感情的、所有還沒消散的魂體。”
負司“有些時候,某作品沒能得到足夠大量、廣泛的喜愛,本該隨著其創作者的死亡而消散,但因為某一個人對這作品的執念特別深,這人針對該作品產生的情緒為這作品構造出了保護殼,我也可以幫忙加固那個殼,然后將那作品放到這個執念重的人的名下。之后該作品的收入有一部分便會進入這人的賬戶,還有一部分用來支付我穩定保護殼的耗能。”
負司“通過以上解釋,你們就應該明白哪些作品能在我這里長存了吧”
負司“一,得到了大量人、很多代人公認的好;二,在原作者死之前,至少有一個人對這作品的感情比原作者創作該作品時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