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圓扁著嘴,“我要媽媽”
團團拉著她的小手,“爸爸媽媽回家了,我們要在學校里上學的,別怕,有我呢”
周圍陸陸續續響起了小朋友們的哭聲,老師們也早有準備,使出渾身解數來安撫這些孩子。
圓圓在小朋友們的影響下,也扁嘴哭了起來。
團團怎么哄都不管用,無奈之下,只好伸手抱住圓圓,學著媽媽的樣子,在圓圓的背上胡亂地拍著。
吳曉夢去了食品廠,食品廠現在已經步上了正軌,吳曉夢也還上了第一筆貸款。
食品廠的廣告也在央視順利投放,請的代言人正是當初音樂節的時候來參加表演的搖滾歌手里面挑選出來形象不錯的幾個,長頭發的鄭姓歌手也是其中之一。
他們簽的廣告合約是三年,廣告一經播出,幾個各有特色的搖滾歌手一下就紅了,各自都簽了經紀公司。
好在肖華他們當初就考慮過這個情況,所以在簽署的合同里面也寫明了幾人在合約期間內,必須配合食品公司進行宣傳,價錢另算,但是也規定了上限。
吳曉夢想著學校里的孩子們,坐在椅子上發呆,連肖華敲門都沒有聽見。
里面沒有回應,肖華又敲了敲,還以為沒人,推開門縫,看到吳曉夢坐在椅子上發呆。
“吳總”
吳曉夢被驚醒過來,看到肖華探頭進來,“怎么了,進來。”
肖華笑問“想什么呢,這么出神。”
吳曉夢笑道“我家那兩個小的今天上幼兒園了,我在想他們在學校哭沒哭。”
原來是這個,肖華笑起來,“我還記得我兒子當年上幼兒園的時候,偷偷地跑出學校,當時也沒有保安什么的,學校發現人不見了都急死了,我們急急忙忙趕到學校,怎么都找不到人,還是老師提醒讓我們回家看看,一回家,他坐在家門口睡著了。”
兩人都笑起來,肖華的笑意隨即收了起來,她想起了長大后的兒子對自己的態度十分冷漠,他認為是肖華拋棄了他們。
離婚后,肖華就沒有好好地在家里管過孩子,幾乎都是肖華的前夫在管孩子們,最后還是肖華提出的離婚,孩子們就以為是肖華為了工作拋棄了家庭。
肖華說起了正事,“我們的計劃是請幾個代言的歌手在全國四個大城市各開一場演唱會,宣傳我們的飲料,但是其中三個都不愿意配合,只有鄭凌答應了下來。”
鄭凌就是現在最火的那一個,因為外表出眾,加上搖滾風格獨特,確實十分受歡迎。
吳曉夢想了想,“他們現在都已經簽了公司了吧,當然配合開演唱會是有難度,不如就換成簽售吧,將四個人請到現場去,進行簽售,也是一種宣傳。”
肖華說道“那肯定沒有開演唱會的效果好。”
吳曉夢當然也知道,“不行就想想別的辦法。”
肖華堅持說道“當初合同里面已經寫得很清楚,他們必須要配合我們的宣傳安排,要不是我們找他們代言,現在也不可能這樣紅,這些人真是忘恩負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