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四年后遙遠的司法考試,趙哲秀先疑惑,“防衛還能過當”
翻報紙的老先生就坐在他隔壁,聽他在那小聲嘟囔,問她哪看不明白,準備當一波兼職老師,閑著也是閑著么。閑著的老師們,發現年輕人搞不懂防衛過當,現場給他演示。
老先生一號抓著筆,讓小年輕看,“我現在是搶劫。”把筆伸到伸手的老師二號面前,沖他喊一聲,“打劫。”
本來在看雜志的二號卷起雜志輕敲一號的手腕,后者順勢丟下筆,再跟小朋友說,“這叫正當防衛。”
二號舉起雜志作勢要打一號,一號歪頭當做被打到了,“這就叫防衛過當。”
趙哲秀一臉懵逼,什么跟什么
老師一號嫌棄學生不開竅,這有什么不理解的,“我持有兇器威脅他的人生安全,那我是加害者,他是被害者,打掉我的兇器是正當防衛。不論受害者以什么方式擊落對方的兇器,打的第一下都是正當防衛。”
老師二號接上,再度揮舞雜志,“在我已經打掉對方兇器,很可能還導致他昏迷或者無傷害行為能力時,我再攻擊他第二次,這就變成了故意傷害。當故意傷害導致對方被鑒定出傷情,司法認證的那種,特指重大傷情,致殘、致死,那就會被判定防衛過當。”
學生再度懵逼,“我都被搶劫了,我還只能打他一下”
“理論上你可以打他很多下,拳打腳踢怎么都行,但這些的前提都是你屬于正當防衛的范疇。他手上依舊有兇器,或者他是個高壯的男人你是個瘦弱的女人,你還是感覺到被威脅,那你隨便打。”
一號老師再度開口,“但對方已經沒有威脅了,兇器不在,你們體型相當,他可能已經被你擊倒昏迷,那你再動手就不是防衛,是報復。報復就是傷害,報復一定是故意傷害,既然是故意傷害,自然就變成了防衛過當。”
理論知識趙哲秀懂了,感情上依舊不理解,“他搶劫我,我還不能報復他”
“你打他一巴掌的報復和你打斷他一條胳膊的報復可不是一回事,防衛過當的判定是指你打斷他一條胳膊。”二號老師讓小年輕想想,“法律是用來維護社會安定的,冤冤相報何時了的意思是,你斷他一條胳膊,他搞不好就會找兄弟想辦法斷你一條腿。你們這打來打去,一個牽出一群,小事變成大事,社會還怎么安定”
趙哲秀懂了,法律是上位者的鏈條,用來鎖住怯懦且善良的人。碰上惡徒直接搞死了,哪來的法律支援呢。
這三觀算了,繼續學習吧。
既然小朋友開始學習了,他們這個檔案庫又到處都是教學素材,老師們就讓小朋友看看實際情況里,各種案件都是這么判的。學生打開第一個文件,映入眼簾的就是兇屠們是如何被定罪的。
現代社會一切講證據,蓬勃發展的時代一切都能作為證據。兇手的頭發、指紋、腳印、衣服纖維,乃至于在案發現場丟下的一個煙頭提取唾液,都能成為定罪的證據。跟這些讓趙哲秀大開眼界的證據相比,什么監控、口供、受害人指認,都是小兒科了。
趙哲秀一邊翻教學素材一邊回憶,他搞死假太子的時候有沒有留下什么證據。好像有不少,唾液、頭發、指紋、腳印,貌似都有,他會不會被抓
“你有個屁你本來就是跟他一起喝酒的,他身上有你痕跡再正常不過,衣服和鞋我跟你一起燒掉的,你還有什么”金基德讓他別打擾自己做正事,剪輯呢,正要掛電話突然想起,“你為什么問我這個,有警察還是檢察找到你了”
“都沒有。”趙哲秀表示,“我進檢察廳實習,突然想起來的。”
金基德沉默一秒,大韓民國真的要完,這種連環殺人犯的種子選手都能進檢察廳實習了。又想,不對吧,“你不是大學還沒去嗎,為什么能實習”
“我爸讓我來的。”
“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