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主線發生在七十年代,南韓最黑暗的一段時期,還是軍統獨裁的時期,社會整個大環境都很亂。女主角考上大學拿到錄取通知書的那天,恰好是她生日,正式成年的生日。
全家聚在一起為女孩慶祝生日,女孩第一次被父母允許可以喝酒了,誰知一杯就倒,等她醒來,面臨的就是一場慘劇。父母被哥哥分尸了,作為送給她的特別的生日禮物。
當然女孩沒有親眼看到那份禮物,她最初什么都不知道,她甚至于在哥哥的隱瞞之下把那份禮物吃下去了。女孩只是聽哥哥說,父母臨時被外派出國,她是有些抱怨父母為什么不跟她講,但也沒太在意。
直到半個月后,女孩數次給爸媽打電話都打不通,恰好學校又有個男孩子跑來糾纏她,她就在跟哥哥吃飯時,抱怨了那個男孩的存在,以及父母都不接電話好奇怪。沒過多久,那個男孩消失了,哥哥跟妹妹說他也聯系不到爸媽,有點奇怪,就去找學校,學校表示沒有外派的消息,兄妹兩一起去報警,經常也找不到人。
爸媽的失蹤讓妹妹很難過,但生活總要繼續,哥哥又一直陪伴她,安慰她,重新回到學校的女孩強打精神繼續學業。日子繼續,青春靚麗的花朵總會引來一些蜜蜂,那些蜜蜂在妹妹看來很討厭,就跟哥哥抱怨,每每抱怨過沒多久,蜜蜂們就不見了。
一直到上了大二,女孩碰到了一只不那么討厭的蜜蜂,這次她回家跟哥哥說,我好像有點喜歡那個人。
新的一年,又是一次女孩的生日,這次她帶著男朋友回來見哥哥,這次還是一杯就倒,這次她醒來依舊發現男朋友不見了,這次哥哥又很奇怪的在大清早給她做肉丸湯。
這次,女孩發現不對了,在她跟別人喝酒的時候從沒出現過一杯就倒的事。
而這一天就是電影真正拉開序幕之時,前面那一整段如果拍出來最多就二十分鐘的劇情。而核心劇情是隨著男主角的視角展開的。
哥哥的視角里,妹妹的存在是他的一束光,是這個讓人惡心的世界唯一值得他留戀的存在。他地獄一樣的人生只看到了一束光,那自然要死死抓住。
為了抓住那束光,哥哥成了連環殺人犯,他一直忍到妹妹成年,才徹底占有那束光。妹妹生日的那個夜晚他很忙,忙著屠戮妹妹經常跟他抱怨的那對夫妻。
妹妹跟哥哥抱怨,媽媽太討厭了非要我穿褲子明明裙子更好看,和爸爸居然忘記給我買禮物更討厭。他們既然都那么討厭,哥哥怎么會還讓他們繼續存在呢。
已然不存在的那對夫妻以另一個存在方式被哥哥喂進了妹妹的肚子里,他在昨夜喂了妹妹很多東西,乳白色的、黏膩的,濃稠的液體。昨夜他們合二為一,今天他們也該成為共犯,他們必須在一起,那是他的光,如果他必然要下地獄,他的光理應陪著他在地獄沉淪。
每一只蜜蜂的消失,都是哥哥為妹妹準備的特殊食材,一直到最讓人厭煩的那只蜜蜂消失,讓哥哥發現,他不想再隱藏了。他想牽著妹妹的手,同那束光,抵死纏綿,在她清醒的情況下。
哥哥引導著有了疑心的妹妹,一點點的剝開他的人皮,看到內里的污濁。他享受著那個如同三月春風般舒朗甜蜜的小女孩,一點點被他碾碎,懷疑這個世界是否真實的過程。
哥哥毀了妹妹,當然在他的視角里,那是他在表達愛戀。而這份畸形的愛最后終結于,已然被哥哥囚禁了兩年的妹妹,披上了柔順的外衣,在同哥哥親熱時,殺了哥哥,吃下了一份肉丸湯,最后跳進了江水中。
完。
看完了劇本的林疏雨隨手把劇本推到孔佑那邊,看向河證宇,她承認這個故事很精彩,不過,“妹妹這個角色能發揮的地方”
“你如果愿意加入,我可以說服導演,或者我們一起去說服導演,讓你一人分飾兩角,同時扮演母親和女兒的角色。”河證宇知道,女兒的角色想打動她分量還差一點,但加上母親的角色,絕對夠了。
林疏雨來了興趣,回憶著母親的角色所擁有的特點。
母親在這個故事里的篇幅極少,她當然是最重要的角色之一,但確實沒什么戲份,數次登場都是極端畫面。被教授猥褻、一邊怨恨教授對自己做的事,一邊又在教授邊在她身上聳動邊說我可以幫你留校之時,不再掙扎。孩子剛出生,她就偷偷想要把孩子淹死在馬桶里,不是形容詞,醫院的馬桶,她差點就丟進去了。
劇本很少會描寫人物的心里,至少這個本子沒寫,母親到底是不敢親手殺人還是殘存的母愛到底讓她在最后一刻收回手。總之母親和八歲之前的男主角,只要有共同的戲份登場,她都一直徘徊在,親手掐死兒子,掐的幼童面龐發紫真的要窒息之時,又在最后一課,放手了。
母親在外人面前,在她的新丈夫面前是一位溫柔的女性,符合傳統意義上任何對于女性的期待,宜室宜家。在她嫁人后,她再也沒有碰過兒子一次,只是冷漠的仿佛這個人不存在。但她對女兒又是非常合格的母親,把女兒教的很好。
這是一個很復雜的人物,這個人物戲份超少,如果河證宇不說分飾兩角,林疏雨是不可能有興趣的,創造這樣的角色很耗費心力,戲份少成那樣,根本沒辦法拍過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