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電工集團,到是做地異常的輕松,基本沒什么阻礙,唯一一點就是他們的價格太低了,基本是公司的出廠成本,但他們正在研發一項國家專利,一旦申請下來后,就得批量生產,到時所用的就是特種線,只能到那時再賺點錢。“
我只用了三天就搞定了。
這幾天勝男說有個案子在辦,等辦完案子,單位才同意她走,叫我別心急。我告訴她,我這幾天也到處出差,等你案子完了,我估計也忙的差不多了。
回到珠海,法律顧問唐律師給我打電話,想和我聊下案件的進展,我說直接來我辦公室。法律顧問來到我辦公室,很是熱情,我也是第一次見她,之前一直是電話溝通。一個干練的中年女人,長相平平,卻說話條理清晰,擲地有聲。
她先是和我說,我們公司的集團法務部部長是她的恩師,她跟恩師上了兩年的課。我其實也只是聽過部長的名字,見都沒見過,我估計人家也不認識我,就客氣地說久仰大名。
之后,唐律師說“案件基本已經審完了,就是有一點疑義,你當時述說案件時,說犯罪人是告訴他的手下,向你實施暴力傷害的,可辦案民警的記錄里沒有這一條,我想問問你,需要申述嗎”
我想了想問“有多大區別”
唐律師說“區別很大,如果他是教唆手下向你實施暴力襲擊,那他就多一條教唆他人傷害他人身體的罪行,根據傷害的大小程度,可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哦了一聲說“算了”
唐律師很詫異,因為她之前也和我談過庭外和解的事,說對方提出了一筆很高的賠償金,希望我能接受,但當時我的態度卻很堅決,絕對不會和解,可現在錢沒收,卻同意了,這令她十分不解。
我沒和她解釋,她也很有職業素養,也沒追問,然后問我,宣判時,要不要到場,可以去,也可以全權由她代理。
我回答說“有時間的話,我就去,沒時間,你到時告訴我結果就可以了。”
一個星期后,接到了唐律師的電話,她告訴了我宣判結果,主犯小杰傷害他人身體,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違反她人意愿發生性行為,非法拘禁,勒索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15年。從犯打我的小跟班判了3年,彪哥判了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