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一看就心生歡喜,淺淺嘗了口,道:“有點兒甘甜,我很喜歡。”
趙寰指著旁邊的瓷罐,笑道:“我放了些糖進去煮,我向來不喜歡吃苦,就喜歡甜。人生五味,能不嘗苦,就絕不嘗。誰說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我認為是純屬吃飽撐著了,太平盛世,安樂無憂才該被宣揚。”
李清照愣愣看著趙寰,片刻后,臉上浮起了明快的笑容,道:“二十一娘不但勇猛無雙,見解更是不凡。我在南邊聽到你的事跡,除了敬仰之外,更是好奇,很想見一見如此的奇女子,究竟是如何模樣。”
趙寰哈哈笑道:“南邊我的名聲不好,趙構在變著花樣罵我呢。不過,我不希得搭理他,他沒出息,只能使出這些腌臜手段了。”
李清照想到自身的遭遇,笑容逐漸退去,苦澀地說了自己再嫁的遭遇,道:“我不如二十一娘,好些人說我是徐娘半老,還厚著臉皮再嫁。遇人不淑,都是我自找,活該。每每聽到這些流言蜚語,我總會難過許久。”
在后世時,對于李清照再嫁有爭議。不過,明清時期對于李清照再嫁的駁斥,都是些無稽之談,毫無根據。
并非男人們真正她的遭遇感到同情,也不是秉著真實性在考據。
在大宋,寡婦再嫁本就司空見慣,劉娥就是再嫁,范仲淹的生母也再嫁了人。
三綱五常到了明清時期,掌權者發現這一套很好用,將其推上了頂峰。
朱熹的理學強調:“夫為妻綱”,宣揚貞潔,妻子必須對丈夫絕對服從。明清時期強調女性要守節,貞潔牌坊鼎盛發展。
其實宋也好不到哪里去,妻子告丈夫,無論何事,哪怕是虐待,按照律法“妻告夫罪,雖得實,徒兩年”。
趙寰肅然道:“易安居士清清白白之身,就是七老八十再嫁,與他人有何關系張汝舟打罵你,是他的惡。世人愚昧者有,也有只是因為壞,見不得他人好。究其根本原因,最大的可惡,在不公平的律法上,對女人太苛刻。若是張汝舟毆打其他不相關之人,他輕則得賠藥錢,重則得被打板子坐大牢,世人總將夫妻一體掛到嘴邊,可憑什么丈夫毆打折磨妻子,無需被懲罰,妻不能告夫”
李清照被投入牢獄之后,幸得友人相助才能脫身。所有的人都安慰她,關心她。卻從沒人質疑過,這一切的根本,乃是律法待女人的不公。
趙寰皺眉,沉重地道:“七出三不去”也可惡,將許多不幸的女人,一輩子就困在了后宅,永世不得脫身。好些人以為這是在保護女人,他們中有人息事寧人,和稀泥。明白人就是故意在使壞。丈夫要休妻,要不是為了另娶,要不是厭惡了。女人若是不允許“被去”,留在原來的家中,這才是最壞的情形。”
李清照苦澀地道:“人心一旦變了,豈是三言兩語,道德律法規勸約束。”
趙寰頷首,道:“易安居士能寧愿坐兩年大牢,也要告發張汝舟,敢問這世間有幾個女子能做到,是你自救,才活到了今日。而其他不幸的女子們,則沒你這般幸運。要一個人無聲無息死在后宅,實在是太容易了。“三不出”,并非保護了女人,而是將她們推向了死路。”
李清照鼻子陣陣發酸,啞聲道:“我以前亦覺著不對,亦曾與人談論過此事。“七出”中,尤其是“無子,惡疾”,豈能是女子能夠自控。“三不去”,哪怕過得不好,彼此兩厭,也得生生忍受著,除非是發生了義絕此等關乎性命的慘事。人皆言,此舉是對婦人的保護。若是被夫家休棄,娘家名聲受損,嫌棄的話,婦人手不能挑,肩不能提,如何能活。二十一娘,我讀過書,識字,能靠著自己賺得一口嚼用。若是目不識丁的弱女子,被休棄之后,如何能養活自己”
趙寰干脆直接道:“其一,本就不該有休妻這種方式存在,夫妻之間,應當有更完善的律法保護雙方的權益,至少得全部改為和離,在和離之后,女人也能分到家產,保障以后的生活。其二,目不識丁的弱女子,除了給她們自小學習的機會,再不濟,也要讓她們學一門手藝。這兩點沒做到,朝廷該出面,對她們進行救助。比如眼下的風氣,女子為何不能出來做事,與男人一樣參加科舉”
歷史上在宋孝宗時期,曾有九歲女童參加過科舉。不過她并非考的進士科,而是十五歲以下的神童科,只考詩詞。
最終她通過了考試,結局卻是宋孝宗賜給了她婦人的誥命封號:“孺人”。
后來在宋寧宗時,再有女童參加科舉,便被大臣駁斥了。此時的三綱五常已經蓬勃發展,男人認為女人考科舉不妥。
且女人濃妝艷抹,若是出現在衙門朝堂之上,會引起男人圍觀,有傷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