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以后,兵師、水旱費無常數,三歲一賚軍士,出錢百萬緡,綢絹百萬匹,銀三十萬兩,錦綺、鹿胎、透背、綾羅紗縠合五十萬匹,以佐三司。”(《宋史》卷一七九)
在軍隊中,郊賚的賞賜金額依入伍時間、兵種、駐地而各有不同。其發放的范圍和額度,隨著祭祀的規模有所增減,但是在北宋和南宋時期是始終存在著的。
據清代徐松輯《宋會要輯稿》的記載,皇祐四年(1052年),規定禁軍、廂軍中新兵郊賚為老兵半數。在京排岸司管轄水軍,奉化、廣牧及開封府界遞鋪,自指揮使至長行,郊賚級別分為四等,最高七貫,最低二貫。
其二皇室大事的賞賜,宋朝皇室每逢喪喜事,都有賞賜官兵的慣例,遇皇帝登基、皇子出生、皇帝駕崩等重大事件時,官兵都可獲得數量不等的錢物。
皇帝登基時按照慣例要大赦天下,大加恩賞。建隆元年(960年),宋太祖發布登基赦,賜宰相、樞密使、諸軍校襲衣、犀玉帶、鞍馬等。“其內外馬步兵士,各與第等優給。”(《宋朝事實》卷二)
元符三年(1100年)宋徽宗即位,“賜在京班直諸軍并諸路駐泊禁軍軍員衣帶有差……賜內直長上諸班緡錢有差”(《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五百二十)。
宋朝將皇帝誕日設為誕圣節,并在這一天賜宴百官,賞賜天下。如淳熙十三年(1186年)宋孝宗率群臣在德壽宮行慶壽禮,“免貧民丁身錢之半為一百一十余萬緡,內外諸軍犒賜共一百六十萬緡”(《宋史》卷三五《孝宗紀三》)。
其三軍功賞賜,這是我國古代長期存在著的,軍費開支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各個朝代激勵將士奮勇殺敵的重要手段。
宋朝戰事常年不斷,從始至終都在面對與四周各民族的戰爭,十分重視軍功賞賜在保衛領土中的作用,其賞賜的規模和次數遠超前朝,賞格標準和軍功評價系統也更加詳細和完善。
宋朝的軍功賞賜在保障軍隊士氣,維系軍隊戰斗力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據《武經總要》記載,宋軍出戰時多設有“隨軍賞給庫”,為保障戰爭勝利而施以物質誘惑。將士們為了獲得軍功和相應的物質收益可以不顧生死,“夫犯強敵,冒白刃,士卒不顧死者,利厚賞也”(《續資治通鑒長編》卷四四三)。
同時軍功賞賜給宋朝帶來巨大的財政壓力,兩宋戰事不斷,軍功賞賚花費極大,宋孝宗時僅教閱部隊就“凡支犒金銀錢帛以巨萬計”(《武林舊事》卷二《御教》)。
孝宗繼位時心懷大志,銳意進取,曾經力圖收復中原,當時的祭酒芮國器上奏,應該先盤算一下目前朝廷的積蓄能夠支付多少次犒賞,便可知道財力是否能夠支撐北伐作戰。結果盤點后得知,府庫的財產只夠支付十三次犒賞,宋孝宗只得打消用兵的念頭。
有此一點可知,在兩宋時期軍隊的犒賞所用掉的金錢,耗費了巨大的國力,與此同時,以上所說的這些還沒有計算各種虛報人數,騙取軍餉等等。
其五賻贈,賻贈之禮源于周代,指官兵死亡后政府支付給喪家助葬的撫恤金。宋朝的賻贈制度詳盡完善,針對軍隊將士出臺了專門的賻贈法。
如慶歷二年(1042年)規定“自今陣亡軍校無子孫者,賜其家錢,指揮使七萬,副指揮使六萬,軍使、都頭、副兵馬使、副都頭五萬”(《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百三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