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制司專察內外官司隱漏遺欠,”行移如三省體式”,說白了就是要。高宗批準后,經尚書省,遂鑄印賜諸路,總制司初設,權力很大。總制司設立之后,高宗下令總制司事重者,與宰執同儀。
相當于是在三省六部之外,又設立了一個主官是宰相級別的,高級權力機構,這樣的機構,必須是自己人去掌管,至少要讓趙構信得過,這個人我們剛剛就說過,同樣是皇室宗親出身的趙鼎,不就是一個好人選。
于是趙構大手一揮,趙鼎成為了這個新設立的權力機構的執掌之人,同時大宋的經濟命脈,一定程度上,也重新回到了趙家自己的手中,是他們可以去把握的。
趙鼎上臺之后,又有趙構的支持,對于前線的各個州路,確實是給與了極大的支持,從客觀上來說,趙鼎的上臺,強化了大宋邊境各個重鎮的軍事實力,對于大宋來說是一件好事。
不過趙鼎和秦檜等人,是天然的政敵,好在秦檜現在不在禮部任職,不然的整個禮部都絕對會被趙鼎穿小鞋。
并不是說趙鼎是一個心胸狹窄的人,相反他絕對是一個胸懷天下的忠臣,但是他的眼中,秦檜他們畢竟是勁敵,能夠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對他們進行一定的打壓,這就是很好的政治手腕。
不過趙鼎上位之后,對議和派到底會有什么影響,短期之內或許還不明顯,不過這個影響遲早是要浮出水面的。
先是設置了總制司,之后大宋又進行了役法改革。宋室南渡之初,基本上襲用北宋末年免役法,這存在著一些弊端,同時也不符合南遷之后的民間的情況。
催督賦稅,或雇募耆、戶長,或以保正副、大保長兼充,各地辦法不盡一致,只要一個制度里面有不一致的地方,就容易出現混亂。
原來的役法之中,保正副或大保長兼充戶長催督賦稅,頗多賠累破產的,這是因為畢竟還是沒有統一的管理,加上這些保正副或大保長兼充戶長,在進行自己職責的時候,基本上都會有作奸犯科的行為,所以百姓苦不堪言。
建炎四年時,其實就已經發現了這種弊病,于是當年罷戶長,依熙寧法,差甲頭催督。然而甲頭多農民,差募之際,富者以賄賂幸免,貧者以誅求受害,破產者更多,民力重困。
于是,進士王九齡、祠部員外郎林季仲等紛紛上奏,請行耆戶長之法,總一鄉物力,次等選差,單丁許募人充役,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百姓的壓力。
紹興五年(1135)四月,宋廷同意修改役法。
四月還有一件大事,被囚禁在五國城的宋徽宗,我國歷史上著名的書法家、畫家、藝術家趙佶病逝,他的遺言想歸葬內地,卻未得新上任的金熙宗的允許。
徽宗趙佶在位的時候,初欲調和熙豐與元祐黨爭,以“紹述”神宗為國策,任用蔡京等主持國政,蔡京等托名“紹述”,禁錮元祐黨人,排斥異己,變亂新法,禍國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