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一章2022919
“凈洗鐺,少著水,柴頭罨煙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時他自美。”
不夠工整嚴正的楷書落于麻紙上,高長松將其通讀兩遍,想這豈不是眼下很少用到的詞末了他才抬頭,看向對面頗為得意的青年郎君道“好詞好詞,請問郎君,這首詞可取了名”
其實,以它通俗易懂的內容來看,實在當不起“好”字,可對方給自己鑒賞了,那不就要夸兩句嗎
只聽人大手一揮道“談不上好,叫他豬肉賦便是。”
在過去的大半個月中,李林同沉迷東坡肉,不可自拔,一日便要吃上一塊,終于他為肉作詞,成就他與東坡肉的不解之緣。
這名愛食肉郎君不過十八九歲,加襯巾的幞頭包裹他濃密的秀發,白細布裁的衫袍與時下流行的胡服不同,很有魏晉名士的范兒,至于腳下則套了雙走山路的木屐。
高長松琢磨著,這應該是李白詩中的“謝公屐”。
如此時髦且不便行走的打扮,在他們這偏遠的烏斯藏很不常見,也難怪村人傳他是長安來的郎君了。
此人姓李名林同,不僅跟大詩人李白相同姓氏,兩人還是從一個地方來的,都來自巴蜀。
齊魯一地的士族之后有游歷天下的習慣,在時局平定后,這股游歷之風廣泛傳播,我們熟知的大詩人中,李白、杜甫、高適都有滿天下跑,結交好友的經歷。
其中最硬核的是高適,他二十歲游學長安,本以為憑自己的詩才,能迅速在長安文人圈中打響名氣,被舉薦當官,誰知道連入詩友會的門檻都沒有摸到。
一氣之下干脆跑到邊塞,這才有了傳唱度極高的“莫愁前路無知己,天下誰人不識君”。
話題扯回來,從這角度看,眼前的李林同也很硬核,據他所說,他四年前自蜀地而出,先去長安游學了一番,隨后走未來文成公主的路線,通過“唐蕃古道”,最后進入烏斯藏。
跟唐僧走“西番哈密國界”有區別,唐僧那是單刀直入,李林同中間還繞地兒了。
游學、富裕、士族打扮一看就知道李林同是位趕時髦的郎君,想他這樣的郎君,詩都做得不錯,就算是傳唱度不高,也是明珠蒙塵、無人賞識。再貼個刻板人物的標簽,他一定還很喜歡酒,是酒豪。
要說原因,大概是因為唐代詩人沒有不喝酒的吧
正因酒,李林同才會跑到烏斯藏。機緣巧合之下,他在隴右嘗過一次白酒,那味兒辣得他吐舌頭,至此便念念不忘。他到烏斯藏是抱著瞻仰佛國之心來的,可聽說了白酒源自高老莊,立刻帶著仆從趕來。
李林同還挺生猛的,這年頭各地治安比較玄學,富庶的國家治安不錯,可在國境線與山野小道中依舊有綠林好漢,最要命的是還有隱居在洞府中的妖怪,人家可能不劫財,而像十字坡的孫二娘夫婦一樣,直接把人做包子了。
他能一路游到烏斯藏,跟他本人有三腳貓的道法,陪伴他一同的仆役長了身鼓鼓囊囊的肌肉有關。
李林同只帶了一名仆從上路,說是仆從,與他的關系卻很好,二者像是相識許久的朋友,按照李林同的說法,對方是他從巴蜀帶出來的,也不知是武學過于精妙,還是練了鍛體的法子,一拳打死一只老虎。
高長松喚仆從為“王四”。
李林同將豬肉賦贈給高長松,后者說“我找人裝裱一下,掛在村店里。”
李林同揮手表示不值得一提。
其實在長安,那些大店也會保存好文人士子的墨寶,如果一朝中舉得勢,就會掛墻上,算人文景點。
在烏斯藏停留大半個月的李林同是來辭行的,除了住高老莊品酒、吃肉外,他還將周邊城鎮逛了一圈,藏地的寺廟該參觀得都參觀了,他想著沒呆這的理由,準備啟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