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景原從目暮警官口中得知死者丈夫的不在場證明是他朋友之后,他就親眼去看了一遍那個證人的證言記錄。
當看到證言中明確描述證人在喝酒過程中曾經看過時鐘,并且還在喝酒途中喝醉過,景原就更加確定兇手是利用這個朋友給自己做不在場證明。
而利用方法很簡單,那就是誤導這個朋友對時間的感官,只需要調動時鐘的指針,無論是調快還是調慢,都能達成兇手在死者死亡時間段正在和朋友喝酒的假象。
景原把自己的推理告訴了目暮警官“最好立刻去證人家中將那個時鐘當做證物拿回來,進行指紋提取。如果兇手還沒有來得及去擦掉時鐘上留下的指紋的話”
目暮警官聽到這話,立刻派人去證人家中將證物時鐘拿到警署來進行指紋提取。
景原并沒有就此放松下來,而是認真觀看著案件記錄,企圖從中找出其他證據實錘兇手。
畢竟此時距離案件發生已經過去了兩天時間,這兩天里兇手有充足的時間去處理自己留下的指紋證據,甚至有可能兇手在調動時鐘指針的時候還可能有所準備的戴了手套,沒有留下指紋
景原不可能把抓捕兇手的希望都寄托在一個不知能不能提取出來指紋的時鐘上面。
就在景原剛剛從兇手的口供中找出另一個漏洞,準備告訴目暮警官的時候,目暮警官派去證人家中收取證物的警察回來了,并且還非常令人意外的將一個垂頭喪氣的中年男人給拷了回來。
這個中年男人景原也認出來了,正是案件記錄中的死者丈夫,本次案件的兇手,剛才他看過此人的照片。
目暮警官驚訝的問道“你竟然直接把兇手抓回來了”
那個去收取證物的警察也覺得自己運氣非常好,他拎起手中被裝入證物袋里的那個時鐘,說道“目暮警官,我去收取證物,正好他也前去拜訪,當聽到我說要收取時鐘作為證物提取上面的指紋之后,他就直接認罪了。”
作為兇手的中年男人也是一臉的苦澀與懊惱,他昨天晚上突然想起自己在調動時鐘指針的時候忘記擦去自己的指紋了,很可能留下證據,就算案件已經被那個笨蛋警校生敲定為自殺案了,他也還是不放心的決定要抹掉自己留在時鐘上的指紋。
因為案件已經以自殺結案了,所以他就算穩健的打算去抹除自己的殺人證據,也沒那么著急,就沒有昨天晚上立刻去朋友家中,而是等到今天才去拜訪朋友,想著也不用那么著急,反正那群笨蛋警察不會查到自己的。
結果萬萬沒想到,今天剛剛抵達朋友家中,就正好遇見了前來要把時鐘拿去當證物提取指紋的警察,他甚至都沒來得及換鞋進門,還沒擦掉自己作案當時留下的指紋
聽到警察說要提取時鐘上的指紋來確定兇手,替死者翻案之后,他就知道自己完蛋了。
想著與其等指紋被提取出來之后自己被抓,倒不如主動提前自首,爭取個寬大處理。
于是就出現了景原眼前這一幕,兇手主動認罪被前去收取證物的警察直接拷回來了。
兇手都認罪了,那么這個案件接下來就可以直接翻案了。
景原對目暮警官說道“盡快給兇手錄認罪口供吧,那個時鐘上的指紋也還是要提取一份,做好備案,以免證據出現什么意外被毀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