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就這樣在佛堂里展開了彼此心知肚明的對話。
一個想讓吳大娘子去對付中原鏢局,一個知道他想讓她出手。
連亭表示“羽卒跟我說我們沒有證據,無法取信與你。我也實話實說,我確實沒有證據能夠證明中原鏢局與柱子勾結,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柱子死了,我能的也只有他的尸骨下落。”根據王氏兄妹的口供,連亭找到了葬著柱子的亂墳崗,確定了對方真的死的透透的。“但我覺得你并不是那種需要百分百證據的人。”
只有好人才需要證據才能行動,這些條條框框的約束與規則,成為了他們的道德準繩。沒有說這樣做不好的意思,但
誰說他們是好人來著
吳大娘子笑了,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但不得不說,連亭這話確實說到她心坎兒里去了,她和絮萬千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絮萬千是個好人,她不是。
她只相信誰負了她,她就要誰死
只是
“我確實不需要證據,但我需要你能說服我中原鏢局動手的理由。”吳大娘子問連亭,“你知道她的遺囑是什么嗎”
“我想我應該知道。”
年娘子去世前的區域劃分更像是一次分家。因為她已經想到了人性的貪婪,她與所有的掌柜約法三章,她可以讓很大一部分的利給他們,這是他們這些年辛苦跟著她應得的。但與此同時,這次“分家”后,他們不能再動絮果的東西。
在絮果沒有長大前,這些掌柜從年娘子手中接管過的生意里,會有三到五成會作為絮果應得的分紅。
當絮果徹底長大后,也就是他們真正分家的時候,他們不用必須聽從于絮果,也不用一直綁定在一起,他們所有的生意都可以和絮果商量著劃分。但最低的底線是不能讓絮果繼承少于現在分家時的錢。
畢竟所有的生意都是絮萬千的,她不否認在她去世后的發展是別人的功勞,但至少一開始的臺子是她搭建的。
她只希望在接下來的十幾年內,能收取這些掌柜對這個“臺子”的一些合理租借費用,以及,在十幾年后兒子成年時,能把她最初的產業留給她的孩子。
在聞來翡看來,再不會有比年娘子更好更大方的東家,這些東西本就是她的,她去世后,自然該全部由少東家繼承,不管是這個臺子還是未來的利潤。他們不過是給東家打長工的人,怎么能有來臉窺覬少東家的東西呢
可主弱而臣強,就像現在的小皇帝也只能任人擺布一樣,絮果也遠沒有她娘的號召力。
人性之惡也比聞來翡想象的要可怕得多,這些拿了東家好處的人,不僅沒有被安撫住貪婪的內心,反而不知足的想要更多。她想過十幾年后人心易變,會有人不舍得交出自己掙來的財富。但她沒想到,娘子尸骨未寒,就已經有人迫不及待想要把少東家賣個好價錢。
而既然他們不義,那就別怪她替少東家反悔。
這些人根本不配支配娘子留下的這個臺子,什么三成五成利的,在聞來翡看來,這些全部都應該屬于少東家。她一樁樁、一件件都替絮果記好了,就等著怎么重新吞噬掉這些人,好把東西原封不動地讓絮果來繼承。
“但中原鏢局本身的臺子就是自己的,”吳大娘子給連亭分析道,“他們和年娘子合作時差不多要給五成利,娘子去世前承諾他們只需要給少東家三成。”
鏢局走鏢講究的就是一個誠信當先,他們已經少了兩成利,再耐心蟄伏個幾年,買賣就又會重新合法的回到自己手里,而且是比過去要壯大不知道多少倍的那種。何苦還要吃力不討好的參合到這件事里就不怕失了信義而徹底無法在這行里立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