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著東西收拾的差不多了。
沈美云便帶著季長崢,去了她以前住的那間閨房,她住的這個屋子是家里朝向最好的一間房。
坐北朝南,南北通透,哪怕是下午一點多,還能有太陽照射進來。
屋子里面最明顯的便是床頭邊上的柜子上,放著的一個留聲機了,銅黃色的大喇叭,安置在桌子上,看的格外顯眼。
季長崢忍不住上前摸了下,看到留聲機底座上面的一行小字的時候,他忍不住意外了下,“家里還有這個”
這可是民國時期的老牌留聲機了。
貴不說,而且還不容易買到。
這留聲機其實是沈美云,讓綿綿從泡泡里面拿出來的,這會早已經安置好了,連帶著上面的灰塵都被擦干凈了。
沈美云摸索了下,她笑了笑,“這是我十五歲生日的時候,央求我爸買的。”
“花了我爸快一個月的工資。”
就為了買這么一個鐵疙瘩,回來給閨女聽歌用。
這讓季長崢忍不住瞠目,“爸媽真是寵你。”他在季家也受寵,但是想要季爺爺和季奶奶做到這個地步,也很難。
畢竟,一二十年前花一個月的工資,買這么一個不能吃不能喝的玩意兒,他媽怕是要罵他一句瓜娃子。
真是不當家,不知柴米油鹽貴。
沈美云看著那留聲機,也是感慨萬千,“是啊,他們確實很寵我。”
其實還有個自行車的,但是自行車不好拿出來,它算是大件,太過顯眼了,而且沈美云在北京也一時半會用不上自行車,索性便藏在了泡泡里面收起來了。
她漫步在屋子里面的每一個角落,床頭上貼著年畫,穿衣鏡上印著梅花,就連窗簾都是鵝黃色的,繡著一叢叢的小野花。
桌子上還放著一層白色的紗布,床上的床單是印著鴛鴦交頸。
這里面的每一處,都彰顯著主人在家的地位,沈美云看完了這一切后,她朝著季長崢道,“我結婚了,常年又在哈市,所以把這間房給我爸媽住吧。”
她父母的那間房,本來就不算大,又割了三平方出來,如今里面將將放一張床,一個衣柜,那衣柜就是打開都不好打開了,地方太小了,只能打開一半。
季長崢對這些向來不在乎,他點頭,“這個隨你。”
“我們回來的機會確實不多,而且若說住的方便的話,回那邊反而寬敞一些。”
沈家這兩間房子加上堂屋,也才勉強才有他們在季家的那個廂房大。
沈美云自己住的那間屋子,都快比得上整個季家了。
要季長崢來說,住房子嘛,肯定是寬敞點舒服。
不過,沈美云顯然不是這樣認為的,她搖頭,“這間房給我爸媽住,讓他們現在住的那間房留著給我們回來住。”
反正他們也不經常回來,偶爾回來一次,對付有地方住就行了。
等沈美云把她的想法和陳秋荷一說后,就遭到了她第一時間的否決,“不行,那個房間小了,住不下你和長崢還有綿綿。”
沈美云還想說些什么。
但是陳秋荷卻打斷了她,她拉著女兒的手,聲音愧疚,“美云,媽媽知道,家里的條件比不上季家,房間更是小的厲害,但是媽媽能做的便是把你過去的痕跡保留下來。”
“這樣不管你任何時候回家,這里都還是和以前一樣。”
這是個念想,也是她的閨房。
陳秋荷想通過這樣的事情告訴沈美云,孩子,你別怕,不管你結婚還是沒有結婚,這個家永遠都會是她的家。
她出嫁前的房間,也永遠都會是她的房間
無人能搶走,也無人會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