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輝父母曾是下南洋的務工人員,僥幸逃離苦工待遇,他在南洋出生、長大、讀書,賀云在他娶賀萱的時候雖然富甲一方,但不是南洋首富。
三十多年前,他十來歲,親眼見過賀云下令把人打斷手腳,扔進海里喂鯊魚。
成年后,明輝亦曾耳聞賀云把競爭對手搞破產的事跡。
也就是賀云成為南洋首富后人到中年,連喪二妻,性情漸趨平和恬淡,再加上賀萱對他百依百順,他竟不知不覺忘記了賀云的手段。
賀云,從來不是好性兒的人。
陸明珠見到明輝的神色,心中在想他是選擇離婚還是選擇破產,沒想到在賀云發話不到一分鐘內,明輝就對賀萱說“阿萱,既然你執意離婚,那么我就答應你,答應你提出的所有條件,我搬出柯士甸路洋房,每季支付三成分紅。”
賀萱嘴角露出一絲笑意,“你會發現你今天的選擇有多么英明。”
明輝卻是苦笑“我只是不希望我們共同創建的輝煌船運公司就此灰飛煙滅,畢竟阿玥是你那一份股份的持有者。”
賀萱相信嗎
她只知道明輝在她父親的威脅下才做出如此決定,如果不是自己有父親做靠山,明輝寧可逼死自己也不會答應離婚。
“聶律師到了,希望你說到做到。”賀萱起身迎接聶宏斌聶律師。
聶律師先向賀云問好,然后沖陸明珠頷首為禮,最后才溫文爾雅地對明輝說“明先生,我是因你和賀小姐的離婚而來。”
明輝頹然道“我們已經談好了。”
聶律師很驚訝。
“談好了”他問賀萱。
賀萱點點頭,說出自己對明輝提出的離婚條件,“為了阿玥,我希望可以體面地離婚,而不是鬧得沸沸揚揚,讓人笑話阿玥的父母反目成仇。所以,麻煩聶律師幫忙擬份協議,雙方簽字畫押,以免明先生將來反悔。”
“我不會反悔的。”明輝可不想自己的事業被賀云擠兌到破產。
他相信賀云做得到。
沒人比他更清楚南洋首富到底是多么的富可敵國。
不需要聶律師再浪費精力和口水來說服明輝,他自然樂意,至于賀萱的要求是不是低了點兒,聶律師不是很在意。
她爸爸是南洋首富,明輝那點股份還不被放在眼里。
事實上,他覺得賀萱很聰明。
讓明輝一無所有固然解恨,可卻讓明玥難做。
她若供養明輝,難免對不起深受委屈的母親,若是任由明輝落魄,別人只會說她冷血無情,生意伙伴與之合作定會有所顧慮。
對生父尚且無情,何況外人乎
賀萱不要明輝名下的輝煌船運股份,只要三成分紅,實實在在是為女兒的未來著想。
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賀萱已經將自己名下的股份順利轉給明玥,還有這些年積攢的大量珠寶古玩和物業,反倒是明輝除了股份,一無所有。
可能還有一點現金,但不多。
當然,明輝純粹是他自作自受。
領取同樣的分紅,賀萱在補貼他的情況下還能置辦珠寶古玩和物業,而他的全部花掉還不剩,都便宜了外面的花花草草。
擬定離婚協議,賀萱秉著速戰速決的想法,立刻和明輝去辦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