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塔克炯炯有神的看著大瑞秋,眼眉間滿滿的都是挑釁。
不服輸是年輕人的專屬標簽,和黛西這種混政界混商界的人不同,大瑞秋可沒經歷過這些東西,自身依然是個年輕人,眼看斯塔克得意洋洋的樣子,她也用心思考了起來。
“我能用鳳凰之火燒死這個干尸,肯定能燒死!”
“......我可沒有鳳凰之火。”
“那你是用了某些神系里死神的神器殺死了對方?”
“......我就一普通人,不認識什么死神。”
“那是用了某種高等級的即死魔法卷軸?”
“.......你看我像有這個什么魔法卷軸的人嗎?”
大瑞秋以自身為出發點,從自身角度想了好幾招來對付斯塔克口中所謂的‘干尸’,可她的辦法依然太過高深,高到斯塔克也辦法模仿。
“你這個小姑娘啊,為什么總在那些復雜的方向上思考呢,能打倒敵人的辦法就是好辦法,哪怕有點簡陋,我用的是最簡單,最有效的辦法,開動腦筋,好好想想。”斯塔克翹著二郎腿,一點沒有忽悠小孩子的羞恥感。
黛西之前訓練的時候也對大瑞秋說過這種,能用一分力就別用兩分的話,小姑娘確實聽進去了,加上性格有點倔,此時就開始歪著腦袋瞎琢磨。
不時提出一兩個建議,不過依然被斯塔克否定,她不得不用視線余光看向親爹,希望親爹給自己一點提示。
黛西心中暗笑,但還是把最正確、最簡單的辦法告訴了大瑞秋。
“啊,我知道了!你一定是找了死侍,對吧?韋德.威爾遜身上有死亡女士的權柄,他可以算作死亡的代言人,你一定是找的他,對不對!?”大瑞秋一臉你的謀劃都被我看破的得意。
斯塔克也是心花怒放,還有這么簡單的辦法?
他臉上的震驚倒不是作假:“厲害,確實厲害......嗯,我當時就是用的這個辦法!”
半小時后,他急匆匆離開西西里島,返回紐約。
找到死侍并不難,這貨也是個知名人物。
“五百萬,雇你做我的保鏢。”經常被黛西三瓜兩棗、萬八千美元雇傭的死侍直接被斯塔克的手筆驚呆了,狗大戶一開口就把死侍的身價暴漲了五百倍。
窮逼一樣的死侍都傻了,斯塔克以為他不滿意,再度抬高了價格。
“五千萬美元!”
“成交!”死侍都沒問要去做什么、去什么地方,兩只手伸出去,握著斯塔克的左手一陣猛搖,答應了這場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