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認了很多。”不知認字,中學生水準的溫浪現在洋文也能拽兩句呢。
或許是因為溫浪自己開始識字讀書學外語,他才越發覺得薛仲棠沒什么厲害的,所謂有文化不過就是裝在肚子里的墨水積攢多了,只要肯學肯讀書,誰不能是個有文化的人
學識和階級財富無關,但卻足以讓人平視一些東西。
“你還有別的事嗎沒有我要學習了。”不等薛仲棠回答,溫浪就把隨身聽的耳機戴到了頭上。
還想說點話的薛二爺閉上了嘴,找了個溫浪附近的石墩子坐了上去,等著溫浪結束晨讀。
溫浪嘴里蹦出字正腔圓的洋文,這樣優秀的發音叫坐在石墩子上的薛仲棠變了神色。
他莫名有些不快。
因為溫浪身上出現了他不曾插手也不曾知曉的變化。
溫浪變得比從前優秀了,還學會了洋文,說不定以后外國佬都得為他傾倒。
沒有人會一直停留一個地方
一個瞬間里,千變萬化才是永恒不變的東西。
可薛仲棠低頭審視自己的變化,他卻不曾優秀,只是越變越差。
從前他哪里會為一個人百爪撓心寤寐思服,更不會往自己脖子上套上那所謂忠貞不二的項圈,因為永遠和一個人在一起這件事在從前的薛二爺眼里,和赴死沒什么區別。
專一和忠誠從不是靈長類生物該有的原始本性,不然它就不會被稱之為美德。
和熱衷于自我約束控制一切的宋庭玉不同,薛仲棠天生就是個風流的人,他享受在平原上失控的沖動,也不覺得自己見一個勾搭一個,萬花叢中過有什么錯,人本來就是追求刺激和新鮮的生物,像宋庭玉那樣死板的人生才沒有體驗感。
可偏偏,薛仲棠早已形成的舒適圈被他親手打破了,就為了追著溫浪,他硬生生把一切都扭轉成了自己不習慣也不喜歡的樣子。
他第一次吃回頭草,可這顆回頭草卻似乎長腳越跑越遠了。
好不容易等到溫浪背完單詞,薛仲棠心一橫,從石墩子上站起來,不準備再畏畏縮縮,他要直白些,要溫浪一個準話。
要是溫浪對他沒意思,他、他肯定扭頭就走,再也不在這里上趕著熱臉貼冷屁股。
“溫浪,為什么你對我這么冷漠”薛仲棠漂亮上挑的眼睛一眨不眨望著溫浪,“難道你把我們之間發生的事情都忘了嗎”
冷漠“我沒有。”溫浪覺得他這是對待一個尋常熟人的正常態度。
忘了“也沒忘。”肚子里的貨都還沒卸,那第二份工資薛仲棠也還沒給,溫浪這輩子都忘不掉吃的這悶虧。
薛仲棠露出欣喜的表情,上前想拉住溫浪,“我就知道,你還喜歡我,對不對”
這樣的態度,就是為了故意引起他的興趣對不對
溫浪的身子往后仰了仰,看薛仲棠像在看一個精神病,“你胡說什么我才不喜歡你。”
“什么”
“我說,我不喜歡你。”溫浪無語地蹙眉,捂著自己的肚子又謹慎地往后退了一步。
這才半年不見,薛仲棠怎么好像換了個人似的上趕著招人煩。
而且,“我們半年沒見面,沒有任何聯系,我為什么會喜歡一個半年沒見面且連姓名都不清楚的人”
正
常人都不會做這種蠢事。
現在回想起來,溫浪覺得自己能惦記薛仲棠三四個月,堅持不懈想找到這個人,已經算是仁至義盡,也算是對自己這混亂的初戀給出一個恰到好處的結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