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吧!以你事務所的名義,向蘇比富總部及香江分部,發出一封律師函。要是蘇比富總部的人,也跟那個愚蠢的家伙一路。那只能說,這些洋鬼子真心沒救了!”
“好,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當警察將這些負責監視的馬仔帶走,同樣準備離開香江的班森,很快迎來警方的第二次傳喚。看著再次出現的警察,班森同樣覺得非常意外。
聽完警察說的話,班森表情陰沉的道:“這事跟我無關!你們有什么證據嗎?”
“班森先生,請相信我們警方的能力,如果沒有證據,我們也不會依法對你進行傳喚。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所說的話將成為呈堂證供!”
相比前次警方沒任何證據,對狡辨的班森也無法實施拘押。可這次涉及一樁監視他人**的案件,警方也有權力將班森帶回警局,再次接受問訊。
當然,班森依舊有權利,讓他的代理律師到場。可人證物證俱在,班森這次想抵賴,只怕也不太可能。盡管這個罪名不大,可依舊會令班森名譽受到懷疑。
如果說警察傳喚,只是班森倒霉的開始。那么收到趙謹言發來的律師函,遠在倫敦的蘇比富拍賣行總部。對于這封正式的律師函,卻顯得非常震驚跟意外。
從律師函當中,身為代理律師的趙謹言明確告知,蘇比富香江分公司總經理班森,違背與委拍人簽屬的保密合約,向外界透露委拍人的信息。
鑒于這種情況,委拍人決定撤回之前送拍的拍品,正是目前備受外界關注的那批金銀幣。若是突然撤消這批拍品,對蘇比富而言也是一種信譽上的打擊。
收到這封正式的律師函之后,蘇比富拍賣行的高層,很快聯絡香江分公司,打算詢問班森這究竟是怎么回事。結果有些意外的是,班森的私人電話打不通。
直到聯絡拍賣行在香江的管理層,才得知班森被警方依法傳喚,甚至有可能涉及那件令國際社會關注的‘盜撈沉船’事件。一聽這話,蘇比富高層也非常動怒。
很快召開董事會議,暫停班森香江分公司總經理一職。派遣公司高層,前往香江跟徐海寶聯系。希望能讓徐海寶,收回撤拍的決定。
等到班森被保釋出警局,得知董事會做出的這個決定,整個人都有點傻眼。沒了這份令人羨慕的工作,他現在擁有的一切,很快都將淪為泡影。
回到住所聯系支持他的董事時,那名董事也很直接的道:“班森,你這次的行為,太令董事會失望了!另外董事會已經做出決議,你在香江所做的那些事跟拍賣行無關!”
從這名董事的話中,班森不然聽出,他已經被董事會所放棄。如果這次打撈行動成功,或許他的結果就會是另外一個樣子。偏偏鬧這么一出,董事會拋棄他也很正常。
相比他個人名譽受損,總好過把拍賣行拖進這個輿論旋渦強。沒了董事會的支持,班森也不過是一名高級打工仔而已。這種人,誰又會在意他的結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