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婚姻制度的誕生,我們再來說一說封建時代古代婚姻制度的變化
雖然各朝各代情況不同,但是大家可以看到詳細的規律,這里先賣一個關子
荊咕前面提到過夏商時期有母系氏族的殘留,貴族女性的地位相對較高,沒有后世那么多的約束,這一次不再贅述。
這一期主要講述封建制度時期的婚姻制度,而封建帝制國家的許多禮法從周朝開始,雖然周朝依然是奴隸制國家,婚姻制度也從周朝開始講述。
目前關于古代社會婚姻制度最早的記載,是在西周時期。
西周重禮,在周禮有有了最早關于婚姻的規定,比如一夫一妻制。據記載,當時的周王,有一后,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二御妻。按照禮法,只有王后才是正妻,其他都是妾。
古代許多關于婚姻的禮制都是周禮里規定并且傳承下來的,比如婚姻六禮。
首先要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其次要按聘娶禮制,遵守“六禮”的習俗。”六禮”包括納采、問名、納吉、納幣、請期、親迎,是古代六道結婚程序
還有同姓不婚,以及“七出之罪”和“三不去”。
這一些比較大眾的婚姻條例,后世幾乎每朝每代都多多少少繼承了下來。
但是從履行程度上來說,則是各有偏向。
有許多婚姻制度古代是共通的,比如“七出”和“三不去”,可惜前者大家基本都知道,后者法律上有,但是落到實處根本沒多少人在意
“七出”是禮記規定的七條男子休妻理由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無子”是古代男子休妻最重要的理由,然而我們知道,生男生女是由男人決定的,而且生育上比起女性,男性其實更容易有問題。
在春秋時期,禮記規定的理想結婚年齡,是男子三十歲,女子二十歲。二十歲是正成熟的年齡沒問題,但是三十歲,不好意思,哪怕以現代發達的醫學也解救不了男人從三十歲開始走下坡路的生理規律。
很多人可能會以為古代一直都是男子十七女子十四就結婚生子了,這也是小說和影視劇通常的設定。
周禮里記載“媒氏,掌萬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除周禮外,禮記內則,榖梁傳文公十二年也持這一觀點。
禮記內則說“男子二十而冠三十而有室,始得理男事女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
榖梁傳文公十二年記載“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許嫁,二十而嫁。
也就是說,男子二十加冠,三十才娶妻;女子十五及鬢,二十嫁人。
此外,尚書大傳及白虎通嫁娶等篇還從男女的生理及勞動能力等角度對這一觀點作
了說明。
尚書大傳說“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通于經織紡績之事,黼蔽文章之美。不若是,則上無以孝于舅姑,而下無以事夫養子。
白虎通嫁娶則說,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因為“男三十而筋骨堅強,任人為父;女二十而肌膚充盛,任人為母”。
越王勾踐臥薪嘗膽時,在越國大力鼓勵百姓多生育,還為了生育設置了各種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