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嘛,老板犯罪與否、公司倒閉與否當真不如聊閑話重要。城興的待遇也還沒好到讓大家產生榮辱與共的感覺。
而到了公安局的陸城依然很鎮定。
聽到烏小桃指認是他殺了曲苗苗,心里惱怒面上卻不露分毫。
佯怒“這是污蔑,我跟苗苗夫妻多年,又育有一子,我沒有殺她的理由。”
他狡猾,對面的警察也很老辣。
完全不問烏小桃的事,而是拿出了一份復印件推到陸城面前。
那是他跟曲苗苗復婚的證據。
這一點在之前的調查中完全沒被提及。
陸城不說,其他人同樣不清楚。
因為結婚登記在曲苗苗死亡的四天前辦理,兩人還未來得及公布消息。
再者,民政局信息并未聯網,加上所有人都說他們是離異的前夫妻,第一輪調查時便被漏下了。
為什么會想到查他們的婚姻狀況
則是因為調查旭陽時相關工作人員無意間提了句他們老板很看好城興,正在著手收購散股。
又結合城興某些老員工說,老板娘很喜歡坐外行插手內行的事,但老板一直很忍讓很愛護她,為了讓她安心,還給出了一部分股份
這是陸城立人設的一環,炒作嘛,美強慘殼兒套上,方便給本人給產品上價值。
誰能想到這點反倒成了突破口。
這下動機就更足了。
這世上的案子不是感情引發的便是名利引起的,聽到股份,警方顯然很有想法。
不過他們其實沒抱太大期待,畢竟二人已離婚。
就算曲苗苗出事,股份除了她兒子,還有她父母呢。
例行查查而已,沒想到結果給了他們一個大驚喜這兩人竟已經復婚,如今是正兒八經的夫妻
那情況一下子就變了。
在曲苗苗沒有留下遺囑的前提下,她名下的一切都由丈夫陸城和其子陸樂然、以及父母均分。
由于陸樂然年幼,死者父母又不懂,那財產實際持有人大概還是陸城。
“是夫妻又如何,這能證明什么只能證明我們是認真想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警察同志,你不會以為我惦記她的錢吧她的錢都是我給的,我不可能為了芝麻丟西瓜,與其懷疑我,不如再多查查,盡快找到殺我妻子的兇手。”
說到后面,陸城非常憤怒。
暗指警察無能,抓不住真正的兇手,反倒來折騰他這個苦主。
對面的吳警官卻不慌不忙,胸有成竹。
“你告訴烏小桃,過失殺人頂多坐幾年牢,只要她愿意坐牢,你就把陸安接回去親自撫養,以后還會將城興交到陸安手里。”
陸城嘴角譏誚,似乎對這番言論不屑。
“烏小桃一直想讓你給她生的孩子名分,并且不知道你跟曲苗苗已經復婚,她可能存了僥幸心理,覺得你連曲苗苗都殺了,自然不可能再親近她兒子,這才愿意替你頂罪,那二十萬不是她給的,而是你給的。”
“荒謬”
“吳警官,你不該做警察,該做編劇。”
吳警官繼續拿出另一張照片。
那是一張街角隨手拍,主角是麻雀,但照片右下角卻出現了曲苗苗的身影。最特別的是,同一張照片里竟還有陸城抱著孩子和烏小桃并行的身影,他們和曲苗苗僅僅隔了一個街角
拍照的高中生也沒想到自己拍個麻雀還能拍到一樁案子的前奏。
是烏小桃自首后,警察再次到烏小桃所住小區調查,男生說拍到過烏小桃,把照片給他們看。
照片上有曲苗苗則是意外之喜。
“十二月二十六號,曲苗苗來到美好家園找烏小桃,她在樓下站了三個小時,最后離去。”
“十二月二十八號,傳出失蹤消息。”